最討厭一種說法:我不懂分辨是否違法?
除非你目不識丁,或者是三歲細路,又或者智力有問題,否則,一個正常人,不可能不懂分辨違法與不違法?尤其這些人是教育工作者。
日前看到一宗新聞,談及因應《香港國安法》已實施,教育局要求中、小學審視一下校內的圖書館藏書,看看當中有否涉違《國安法》,有的話當然要盡快把書下架,免墮法網。
然而卻有老師說:不懂分辨書籍是否涉違法,憂慮被懲處,於是「寧濫勿缺」,將多本書籍下架。
連一本書有否犯法、是否有問題都不懂分辨,做什麼老師?教什麼書?
韓愈《師說》有言:「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即是說,老師的責任,是傳授學問、道德與價值,教授知識和技能,解決學生的疑問及困惑。所以,若連守法與犯法、是與非、黑與白都分不出來,這種人,枉為師。
兩日前,《明報》記者訪問了幾間中小學的老師和校長,他們都說,因為教育局無提供具體審書準則,故不懂分辨書籍是否涉違法,在憂慮被懲處的情況下,唯有「自畫紅線」、「自我審查」,把大量圖書館藏書下架。晦氣之情,溢於言表。
有中學下架的中英文藏書多達204本,因屬問題書籍,故註銷了的圖書不能轉贈學生或老師,要全數棄置。
受訪的圖書館老師說,審書的精神壓力好大,心情也矛盾,「沒想過要親自做『焚書』角色」,但眼見早前有教師在課堂使用問題教材被「釘牌」,令她憂慮,一旦學生借出的書被視為敏感而遭投訴,她會教席不保,唯有就範。
另一間受訪中學的圖書館也有173本書被下架。看報道,我發覺這些受訪學校和老師都有個共通點,就是全部沒有名字,學校叫做「九龍東一中學」、「荃灣一中學」、「新界西一中學」、「一小學」,而老師就全用化名,連姓氏都不敢提供。幹什麼了?審書而已,要這樣鬼祟嗎?事無不可對人言,更何況你們是做教育的。
幸好,香港仍有光明磊落的教者,博愛醫院歷屆總理聯誼會鄭任安夫人學校校長鄭筱薇大大方方接受記者訪問說:學校需篩選書籍,因為小學生心智未成熟,學校更要多做一步。她說:「曾有機構贈書,將中國地圖繪畫成細菌狀,插圖涉及抹黑,充滿歪理。」這些書當然要不得。
香港並未平靜,我們仍要時刻警覺,校長看穿那細菌形中國地圖,用的是常識和智慧,而不是教育局提供的指引。如果,教育工作者連這丁點常理都沒有,真的應該被褫奪教席。
原帖:大公網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2/0608/728315.html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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