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單黑暴判刑!2019年7月28日,一班黑暴喺上環暴動,多人被捕。第3宗的15人案件,1男認罪,14人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日喺西九龍法院判刑,13名被告各判監42至48個月,其餘2人分別判入勞教中心及教導所。
13名被告判刑如下:陳澤峰、布紫晴、梁志鵬、劉耀銓、林皓正、廖紫婷、李樹樺、張雯曦囚48個月;陳偉林囚45個月;彭雨彤、陳永琪、楊位醒囚44個;廖頌賢囚42個月。胡嘉俊判入勞教中心,開審前認罪的何栢耀判入教導所。
當時的暴動場面混亂,有人用有港獨意味的口號及侮辱性字句謾罵警方,仲用彈叉、磚頭、汽油彈、放滿燃燒紙皮的手推車等襲擊執法者。練官指,暴動堵塞地面交通,滋擾公眾,亦令居民及遊客不安,破壞香港和平、務實及安全的國際聲譽。
黑暴影響交通正常運作、攻擊執法者、危害社會治安,令香港出現分化,梗係要為佢哋做過的找數!
原圖:頭條日報、星島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326362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15613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