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創立的國際律師協會,其人權事務部(IBA Human Rights Institute)英國時間周三發聲明,譴責特區政府「涉利用《港區國安法》威嚇人權組織滅聲」。
該聲明提到,「香港監察」行政總監羅傑斯收到警方國安處警告,稱其網站或已違反《港區國安法》,並要求下架。IBAHRI聯合主席Anne Ramberg亂指中央政府「過去幾年收緊對香港的控制,導致香港人權狀況顯著惡化」,又指需要人權組織在免於面臨監禁的威脅下密切監測,呼籲國際社會停止與香港的引渡條例,以保障人權監察者。另一名聯合主席Mark Stephens聲稱「事件反映中央政府正試圖使人權組織難以在港調查及揭露人權問題,並以這種威嚇方式打壓和阻嚇任何人權組織」。
《港區國安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身為專業團體的國際律師協會人權事務部,在大放厥辭之前,應該看清楚香港由亂及治的實況,勿再無的放矢!
原圖: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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