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議員搞事必究!民主黨屯門區已完盧俊宇前年在社交平台發文,佢話出席元朗721事件相關活動時,被警員反手捉緊帶回警署,隨後又刪除帖文喎。佢早前被裁定浪費警力罪罪成,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水佳麗鬧佢身為區議員卻發放假資訊,代入自己係被警方不義對待嘅主角,令市民對警隊產生厭惡和不信任,不過,慮及佢背景良好,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水官講到,盧身為區議員發放假資訊,增市民對警隊的厭惡和不信任,不排除他為了增加政治本錢而發文,又斥他製造英雄形象,利用假新聞和假資訊令動盪的社會更加混亂。
發放假資訊真係唔啱,更有污衊警隊聲譽之嫌,過份!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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