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常客「Lunch哥」李國永與六旬婦涉嫌前年9月在中環置地廣場參與示威活動期間擾亂秩序,婦人另涉襲擊保安員。今天於東區法院經審訊後,62歲婦人陳麗珍罪成,判囚3星期,而19歲的「Lunch哥」李國永則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王證瑜,本案嚴重之處在於涉及破壞社會安寧和襲擊他人,縱使被告的報告顯示其平日關心社會,當日(2020年9月7日)於中環置地廣場是受情緒影響之衝動犯罪,但判監無可避免,遂判她3罪入獄3周。控罪指,李國永(19歲)與陳麗珍被控於,在中環置地廣場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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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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