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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張超雄於2020年5月8日內會會議期間,手持標語站在保安防線前高叫口號,在主持會議的李慧琼發出兩次警告下,張超雄仍未停止示威,行為涉引起擾亂,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日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違反一項藐視罪。被判入獄3星期。
判決結果出爐後,有網民留言表示張超雄「罪有應得」,你認同這些網民嗎?認同請畀Like!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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