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宗法庭新聞,一名律政署外聘大狀在裁判法院對一黑暴案件進行檢控期間,因忘記關掉手機鈴聲,審案期間電話突然響起,讓大家嘩然的是,這位代表政府的大狀,手機鈴聲竟然是黑暴名曲《願榮光歸香港》。
或者,一般市民未必熟悉司法界複雜的法律關係,故先簡單解說一下。
律政司在訴訟中是代表政府一方,刑事檢控工作是由檢控官負責。從前許多檢控官都是由有法律背景的警務人員擔任,後來殖民地政府為了討好大律師公會,遺留下來一些不良做法,就是將很多檢控案件外判給私人律師去檢控,確保大律師公會成員有生意有飯食。而這次出問題的,就是這樣的外聘大狀。
想一想,甚麼人會把手機用《榮光》來作鈴聲?黃絲?不一定,因為沒有足夠的政治狂熱,不會顛成這樣,所以,那不是簡單黃絲,而是極度深黃,甚至是黑暴、或者支持黑暴者。
一個這樣的大狀,卻站在代表執法者一方去檢控黑暴,結果如何?可以預計。
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先生曾經這樣說:「政府用大量納稅人的錢外聘大狀,每年外判檢控的費用是上億元,律政司與其花錢請外判私人律師,不如把錢留來聘請更多檢控官,增加人手。」
截至今年三月底,律政司的外判法律總開支是二億七千七百萬元,與其送錢給人家的黃絲大狀,為甚麼不好好栽培自己的律政人才?
這《榮光》鈴聲是香港司法界一記暮鼓晨鐘,當法庭充斥著有狂熱政治立場的大律師,司法界又怎能做到公正不倚?
原帖:頭條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211209/960987/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13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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