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反修例風波期間,有黃友發起「18區開花」示威行動,22歲大學生及28歲工程師於荃灣華都中心襲警,兩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兩人分別被判囚10個月及11個月。
裁判官彭亮廷指案情有一系列加刑因素,包括案發時值社運高峰期,荃灣一帶有示威集會,雖然唔可以話兩被告有預謀犯案,但從佢哋黑衫衣著同行徑,顯示出佢哋有部署,彭官又提到,有警員證人聽到被告曾高呼「幫手打狗」,彭官指此言辭具侮辱性,係有意詆毀執法者並煽動圍觀者阻止警員執法。
22歲大學生容俊熙,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喺荃灣華都中心一樓58號舖外嘅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錘子、四個打火機及一把剪刀,並襲擊高級警員馮偉豪及警員林詠超,而28歲工程師冼家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攜有丫叉、一些金屬珠、一支行山杖、一個火機及一把剪刀,並襲擊高級警員馮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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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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