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一遊行案,8名反對派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7人早前認罪,法官游德康今早將於區域法院判刑。
陳皓桓3罪共被判囚12個月;曾健成被判囚10個月;徐子見2罪被判囚6個月;胡志偉2罪被判囚10個月;朱凱廸被判囚6個月;梁國雄2罪被判囚8個月;鄧世禮被判囚6個月。
案件中有3名被告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法官決定本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陳皓桓4案共被判囚21個月;朱凱廸2案被判囚8個月;梁國雄5案被判囚23個月。
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早前不認罪,案件押後至明年6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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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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