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於2014年佔旺事件觸犯藐視法庭案罪被判囚的76歲男子劉鐵民,去年於太子站出口外牆寫字,罪成判囚2周,獲緩刑12個月。唯劉鐵民於上月29日的緩刑期間內,於北區大會堂外牆寫上「奠」字,悼念死去的示威者被捕,劉承認1項刑事損壞罪,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2周,因本案觸發緩刑,須執行去年案件的刑期。裁判官陳炳宙指本案情節較輕微,體諒被告或因年老受脾氣影響而犯事,加上被告於2018年才首次被定罪,之前一直奉公守法,所以判囚2周,2案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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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創意香港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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