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公民黨前執委陳宇明,於前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後,冇喺法定限期前呈交選舉申報書,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陳宇明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個月,裁判官杜浩成同時拒絕陳宇明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求情時指,陳宇明有大專學歷,為家中長子,需獨力支撐贍養費及家庭開支,但現時面對供樓問題,銀行已出信表示將會收樓。辯方又指陳宇明決定不再參政,重犯機會減到零,望可輕判非監禁刑罰。
裁判官杜浩成則指,選舉事務處有合理期望會收到有關申報書,但被告冇提交,令選舉事務處未能跟進選舉開支,鑑於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故法庭要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最終判陳宇明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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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莫乃光Facebook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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