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警員早前拘捕了五名蘋果日報高層,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到其住所及蘋果大樓搜証;「壹傳媒」股票亦在交易所停牌。這絕對是毒果的時辰到了!
有人會質疑香港是否再沒有新聞自由?但是否有些人卻喜歡濫用「新聞自由」去為非作歹?為什麼傳媒在香港從來沒有監管?在港所有的專業人士都有投訴機制,好像警察有「警監會」、律師有「大律師公會」、醫生有「醫管局」⋯專業失德的可導致除牌及解雇。唯獨一直掌握第四權的記者,卻沒有任何投訴監察門路。記者常說傳媒擁有第四權,是多麼大的監察力。記者的筆有如殺人的刀,可致一個人生死及摧毁別人一生。輿論壓力及假新聞更可以逼死一個人,甚至摧毁一個團隊、機構和國家的名譽地位形象。既然傳媒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及權力,為什麼卻沒有一個完善機制去監察其操行和防止利用假新聞去危害公眾?
一場黑暴,大家會發現記者真的是「冇王管」。一張記協的記者證人人可以申請、面書開個專頁又說自己是記者、暴動現場穿起一件黃背心又變成記者。但見這些自稱記者的卻只是不斷阻撓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甚至挑釁及擾亂秩序。記者是一個多麼專業的工作,為什麼卻沒有任何一個機制去監管記者身份或註冊發牌呢?香港政府是否需要正視這個問題?
而像毒果般,表面打著尋求真相的旗幟,實質用假新聞及偏頗角度去禍害荼毒香港人多年;還一直與政府對抗、又長期抹黑妖魔化祖國,令中港矛盾加劇。主席黎智英一直有美國撐腰,其得力助手亦是前CIA成員。長期蝕錢的蘋果日報資金來源絕對有問題,多年來還一直大力支持社會抗爭運動及反對派搞事。請問這是否已經超出了傳媒的工作範圍?作為傳媒應該以客觀、不偏不倚、不加插個人立場的態度去如實報道,但毒果多年來一直違背這傳媒道德專業的理念。用嘩眾取寵的手法、作假新聞去吸引及煽動讀者,背後動機顯然而見。支持黑暴仇恨祖國的香港人也是被毒果多年荼毒而成!相信他們今次絕對要為自己過往所做的惡行一一附上責任。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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