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你一成,雙目失明」,這句在香港人人耳熟能詳的俗語,如果套用在2019年社會動亂期間的很多言論領袖的名字上,都能順理成章。筆者在當年已經撰文指出,這場暴亂固然有很多醞釀了許久的社會原因,但謊言則肯定是最可惡的引爆劑。
現時正被還押的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及民主黨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日前聯名登報,刊發道歉啟事,因誹謗工聯會麥美娟曾形容示威者為「曱甴」而道歉,原來這種說法是朱黃兩人無中生有。這句遲到兩年的道歉,印證了謊言的殺傷力不亞於子彈。
事隔近兩年的道歉聲明指出,朱黃兩人曾分別於2019年7月中、下旬先後在網絡電台節目及社交平台引述內容,指麥美娟在7月18日屏山鄉事委員會就職典禮上,稱讚元朗鄉親驅趕示威者,還稱她形容示威者為「曱甴」。言論一出便引發公眾譁然,麥美娟矢口否忍曾發表「曱甴論」,並因此興訟,在當年八月將兩人告上法庭。
黃偉賢在道歉聲明中表示,當時因記錯麥美娟在典禮上所說的言論而向公眾及傳媒引述錯誤的內容,對麥美娟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承認做法不適當。
朱凱迪則指,對於在沒有求證黃偉賢引述的言論是否屬實的情況下,在個人社交平台專頁製作圖像及宣傳單張轉述失實言論,並廣泛發布,誣蔑麥美娟,承認散播失實言論的行為極不負責任,嚴重影響麥美娟的聲譽。
一句遲到兩年多的道歉,雖然還當事人麥美娟一個清白,但當年引發針對麥美娟的輿論暴力、社會衝動及由衝動引發的破壞與個人刑責,卻已不能因為道歉而一筆抹去。
而這句遲到的道歉到底是朱黃兩人幡然醒悟昨非今是,或者是因為牽涉官司為求輕判減責而「認死狗」,大概只有他們心中才有真正答案。但我們要知道,社會中從來不稀缺謊言,而欠缺可以明辨是非的明叡與冷靜,譴責與約束謊言的法律與道德。
若回看過去兩年,「違法達義」、「暴力有時可以解決問題」、再是「太子站警察殺人」、「警察打爆少女眼珠」、「新屋嶺警察強姦女疑犯」、「公安早已穿上警服在執法」等等。一個又一個的謊言,推動著整場禍害香港的暴亂衝向一個個高峰,當中有人趁機發大財,有人收穫高人氣,卻由整體社會來付出代價。
當法律一一還以真相,誰又曾為此道過歉?這個道歉,是破壞者欠香港人的,縱然道歉已不重要,但若連道歉也不願意,這又說明什麼?
原圖:Envato素材網、黃偉賢Facebook圖片、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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