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早前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區議會選區有議席懸空,包括在法例生效首日即被宣布喪失議員資格的南區袁嘉蔚與荃灣岑敖暉。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有關發放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的安排將按既定指引處理。
去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被裁定提名無效的4名現任區議員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梁晃維,此前被依法認定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香港特區,理論上將失去擔任區議員的資格。鄭達鴻、梁晃維早前已辭職,而岑敖暉、袁嘉蔚則被DQ。
由於政圈早已盛傳被DQ者會被追薪,民主派區議員自今年初爆發辭職潮,希望藉「辭職保平安」,累計已有幾十人決定辭職或已喪失議席。據悉,當局會就辭職日期「劃線」,在劃線日之後才離職者,有機會被視為因為拒絕宣誓而辭職,將可能被要求交還部分薪津。換言之,不少泛民選擇「辭職保平安」的理論正確,在修例草案通過前已正式提出辭職者,將不會被追討薪津。
筆者認為大批泛民區議員過去曾作出不當行為,但想藉辭職逃避被追究刑責,認為只要曾干犯違規行為,即使有關人士辭任區議員,當局亦應該追討其薪津,不能讓他們辭職就「當無事發生」。
筆者建議政府可參考立法會追討薪津的案例,包括:
一、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去年同樣勝出直選,後因宣誓風波而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向兩人追討共186萬元的薪津﹔
二、因 2016 年宣誓風波被 DQ 的社民連梁國雄、姚松炎、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和劉小麗,要歸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所有資本項目,4 人需要償還的款項介乎 19 萬至 31 萬﹔
三、民主派4名前立法會議員,包括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和梁繼昌在2020年11月被人大DQ議員資格後,要將立法會預支,而任內未使用的營運資金歸還立法會。
雖然當局目前仍未就宣誓安排及追薪事宜有最終定案,唯筆者反對就追薪期限「劃線」。筆者建議政府向被DQ者追討自就任所得的所有薪津,據傳媒報導,金額有機會高達近170萬元。議員薪金及開支均屬公帑,政府有責任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按程序向相關人士討回欠款,絕不允許「反對派」賴皮走數。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78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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