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電視新聞,我們罕有地一家人同時「嚇」了出來,那是一宗金行劫案,5名14至17歲學生搶劫大埔一間金舖,劫去5.6萬元金飾。女兒驚訝地說:「14歲喎?中二咋喎,學人打劫?」
何止打劫,這些年,我們已看到太多視法律如無物的行徑。當大家的法治觀念愈來愈薄弱,年輕人犯罪率上升,似乎是早料到的結果。
昨天,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灣仔區議會會議交代罪案情況,他提到年輕人整體罪案數字上升,是因為過往有不少人鼓吹犯案:「佢哋話畀年輕人聽,犯法無嘢㗎、無後果㗎,你覺得啱就做啦!……做咩警察都拉我唔到」。
一哥又不點名批評離島區議員王進洋曾稱「大麻不是毒品」,以及西貢區議員葉子祈在巴士上公然拒戴口罩,這些行為不檢的區議員正正是在鼓動年輕人的不守法意識。
黃絲區議員這句「大麻不是毒品」,讓我想起一件舊事……
好多年前,我在《壹傳媒》工作,老闆黎智英有天請我們幾位員工去他家吃飯,幾位同事各自開車前往,黎老闆特別叫我坐他的車。行至中途,有人拿出一個鐵盒,打開說:「這是大麻,要不要試?」
「我不吸毒。」我說。
「大麻不是毒品。」當時那人說的,就是區議員的這句話,「你做傳媒,什麼都要識,什麼都要試,嘗一口?」
「我不吸毒,亦沒興趣試。」
「你平時好勇㗎,點解今日咁無膽……」
「係呀,我好無膽㗎!」勇猛不同逞英雄,勇猛不是要犯法,當時我腦海冒出來的,是《警訊》,怎麼對白如此似曾相識?
一個有權有勢有社會地位的人鼓勵你犯法,你中招的機會率一定會比爛仔蠱惑仔的引誘高。如果我不是從小看《警訊》,可能我真的會試上一口。
所以,黑暴時期那些在暴力路旁拍掌的議員、大狀、醫生、教師、社工……都是把年輕人推上犯罪不歸路的兇手。黑社會叫大學生去劈友他們一定不會去,但大學講師振臂一呼叫大家帶齊「架生」去違法達義,他們一定會義不容辭。
想深一層,那些向防暴警割頸、向警察放箭掟汽油彈的行為,跟黑社會聚眾劈友有什麼分別?還不是一樣犯罪?
社會最不能放過就是那些推年輕人去送死的人,今天有孩子14歲就去打劫金舖,絕對是拜那些鼓吹違法的社會權貴所賜。學好三年,學壞三日,給政棍砸碎的守法觀念,要重建,路遙遙。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1/0512/584310.html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kol/article/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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