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好久好久沒見過,「終身監禁」四個字。
昨天審結的5歲女童虐殺案,親父及繼母被判處終身監禁,看判刑後的警方記者會,案件負責人高美儀總督察報告調查過程時聲音哽咽,完全明白,「沉冤得雪」這四個字有多沉重。
5歲女童長期被虐打、被罰跪、被罰站、沒飯吃、沒床睡……施虐的親父和繼母絕對罪不可恕,然而,這宗案最讓人心寒的,是周遭人的冷眼旁觀和漠不關心。
我有次睡覺時被蚊子在臉龐叮了幾口,醒起臉上有幾塊腫,外出已被朋友左問右問:「你塊面怎麼了?」小孩子頭顱身體四肢共有133處被虐打傷痕,老師、校長、鄰居、街坊甚至路人看到,不會覺得奇怪嗎?不會認為可疑嗎?還是心想事不關己勿多事?家家有本難唸經?
高美儀總督察在簡報中說:「在此呼籲各界人士,如果發現身邊有任何兒童,在身體上有任何不尋常的傷勢,又或發現他們心理上有不尋常的突然變化,懷疑他們曾經被虐待,請向警方舉報。一個簡單的舉報,可以避免兒童繼續受到傷害,制止悲劇發生,甚至可以拯救兒童的性命。警方希望大家對虐兒案件不要視若無睹。」這呼籲,簡直是一字一淚。
如果,大家多看一眼、多問一句、多走一步,這5歲女童,可能不會就此喪命。
女童的老師作供時說了這樣一個畫面:幼稚園會為學生提供早點,一般小朋友都無法吃得完,但女童卻「食完一碗又一碗,吃了三碗麵」。
真心愛孩子的人,不會覺得有問題嗎?女童不是愛吃的肥仔,而是營養不良的弱女,這樣狂吃三碗麵,為什麼老師可以無動於衷?
繼母的手機短訊顯示,本來可以自理的5歲女童,已倒退到要包尿片,還會在客廳失禁、吃自己的糞便、喝胞兄的尿、玩弄自己的生殖器官,這種精神狀態,難道鄰居、親友都沒發現異樣?
昨天竟有記者責問警方:「女童長期被虐,至死才揭發事件,警方有沒有責任?」
沒人報案,警方何來知悉虐兒狀況?難道警察要每天四處找孩子翻衣揭領來看看身上有否傷痕?到時你們又會罵警察侵犯私隱。
孩子被虐至死,警方用了3年時間調查、搜證、審訊,最終將罪犯繩之以法,讓無辜的孩子沉冤得雪,偏頗的記者竟然向警察問罪,不是本末倒置嗎?
當黑暴時你們天天喊「解散警隊」的時候,原來有這麼一班執法者正在努力為沉冤者伸張正義。如果,警隊如你們所言解散了,這對殘殺女兒的獸父母,將會繼續逍遙法外遺禍人間,哪會有終身監禁的法治彰顯?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1/0421/576723.html
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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