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單位內藏汽油彈原料一案,6人被控串謀暴動及非法集結罪,案件日前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沈小民裁定各被告罪名不成立(請按此重溫)。律政司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昨日就其中5名被告以案件呈述嘅方式提出上訴。
法官沈小民早前裁決指,控方案情實在存有太多可能性,難以推論出各人有串謀協議,所以裁定各被告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昨日就其中五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係23歲電競選手張浩輝、21歲學生胡凱富、21歲學生陳子斌、25歲文員蘇美莉及17歲李盈莉,五人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28 日至 10 月 1 日,串謀其他人參與暴動,五人亦另被控一項交替的串謀參與非法集結。
法官一句「存有太多可能性」就裁定各被告罪名不成立,支持律政司上訴,撐公平審判!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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