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上月批准涉嫌觸犯國安法的壹傳媒黎智英保釋候訊,律政司提出上訴申請,獲終院批出上訴許可,案件將於2月1日開審。違反國安法屬於嚴重罪行,是否保釋門檻應再提高?
有人問,要走佬,外國大使館借機協助疑犯走佬又有沒有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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