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港島遊行後,大批暴徒硬闖立法會,多人被捕,當中28歲青年范俊文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但因屢屢缺席聆訊,因而被法庭發出拘捕令。范俊文於本月28日終被捕,昨(30日)押往東區法院應訊,並被控方加控一項暴動罪,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不過,主任裁判官錢禮卻批准被告保釋,事件引起嘩然。對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錢官嘅決定喺法律上明顯出錯,更促律政司提請覆核。
周浩鼎對錢官的做法表示憂慮,指被告干犯暴動罪乃嚴重罪行,加上多次缺席聆訊,質疑裁判官冇考慮被告干犯罪行嘅嚴重性,及被告有相當可能潛逃風險。周浩鼎又認為裁判官嘅判決在法律上明顯出錯,更指是次法庭保釋令會令社會留下干犯暴動罪仍然能保釋潛逃、逃離法網嘅錯誤印象,後果嚴重。
另一方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則指,收到大量市民有關裁判不公嘅投訴,更指錢官早前向12港人中嘅7人批出保釋令,最終令其有機會潛逃,以此批評錢官今次仍批准涉干犯同類罪行嘅嫌疑犯保釋,完全係於理不合。
對於錢官的做法,大家又點睇?你認為周浩鼎嘅批評係咪好有道理先?
原圖:大公報、星島日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0/0528/454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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