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請黃區議員「食檸檬」,拒絕他們所謂的公務探訪,原因是在囚者非居於區議員所屬的選區。
自黃友掌控區議會後,不時出現針對警察,甚至越權之舉(請按此重溫)。一眾黃議員,自恃所謂「民意」,時時以為自己可以為所欲為,可是總有碰灰之時。
油尖旺區議員李傲然及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申請公務探訪卻被懲教署拒絕。原因是二人申請探訪的在囚人士,非議員所屬的選區,引而以《區議會條例》第61(a)條,指出議員的公務探訪,與區議會職能無關。
李傲然與岑敖暉又是一貫反對派口吻,指當局是政治打壓,其中擬申到羅湖懲教所作公務探訪被ban的岑敖暉,更大晒「威水史」,稱曾進行逾50次公務探訪,從未曾試過被當局引《區議會條例》作拒絕理由云云。
區議會理應專責區內民生事務,但自黃友當道後,事事政治化。究竟申請公務探訪在囚人士,而在囚者並非該區居民,其原因何在?區議員職權,真是無遠弗屆嗎?懲教署所為,又是毫無道理嗎?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大公報、星島日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0615/89606.html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37516/即時-港聞-羅湖懲教所外籍在囚人士圖挑戰管方-懲教署-密切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