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拘捕8名縱暴攬炒派人士,包括多名現任和前任立法會議員,指控他們於今年5月擾亂立法會一個內務委員會會議。有縱暴份子宣稱當局以「特權法」下的罪名檢控議員是「有政治目的」,但立法會既不是縱暴攬炒派的違法舞台,更非法外之地,違法亂紀者被繩之以法乃天經地義,豈容政客金蟬脫殼。
在今年5月8日的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上,攬炒派議員及個別助理突然發難,不僅群起包圍主席台,更暴力阻礙會議進行,期間有保安稱頸部受傷,秘書處即時報警求助。媒體鏡頭清晰記錄了攬炒派有違公職人員操守的暴行,證據確鑿,無從抵賴,如今警方依法執法,有人還試圖以「政治打壓」、「製造寒蟬效應」來欺哄公眾,實在貽笑大方。
根據縱暴攬炒派的思維,無論是黑暴在街頭打砸搶燒,還是議員在議事堂大吵大鬧,只要貼上「公義抗爭」、「民主自由」的護身符,就能「大步檻過」。但必須重申,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議員延任至少一年,並非意味着中央及特區政府會容忍亂港議員的行徑,更不代表延任者可以在議會為所欲為。
有法律界人士表明,本案構成有關罪行的重點,在於涉事政客是否有合理辯解,而《特權法》亦只保障言論,議員仍然需要為個人行為負上刑事責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議員犯法與市民同罪,違法者承擔罪責乃理所當然。隨著黑暴告一段落,立法會也應回復正常運作,好好為經濟民生獻策把關,以身作則為社會傳遞正能量。
作者:新界社團聯會會長 立法會議員 梁志祥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