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理應受懲,襲警者提上訴被駁回,即時入獄服刑!去年9月22日,屯門V City發生襲警案,被告莊子東(64歲,地盤工人)早前罪成判囚5周。被告不服裁決,提出上訴,並獲准保釋候訊。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最終法官駁回上訴,被告需即時入獄服刑。
庭上其中一個爭拗點,辯方指有警員在作供時,在手心寫上被襲警員號碼及拘捕被告的時間,因而質疑證供(請按此重溫),認為原審裁判官無視並接納,實難以認同。惟法官聽畢陳詞,駁回被告上訴,需即時入獄服刑,書面理由則押後頒布。
天網恢恢,罪責難逃,襲警罪行嚴重,決不可輕易放生!罪有應得,警惕市民,一眾黑暴分子還敢胡來?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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