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日,黃友召集人眾舉行「旺角再遊行」,當晚有人於旺角堵路,有9名示威者被捕後,於較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首被告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亦成立。案中有4人正保釋外出等候上釋,其餘5人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鄭念慈指案情嚴重,影響不少巿民,而且有一定危險性,判處首被告17歲男學生蕭浩賢非法集結罪囚4個月,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判囚6個月,兩罪同期執行,共囚6個月;次被告17歲男學生鄧榮熙入更新中心;第三被告20歲男學生陳駿霆入勞教中心;第六被告23歲男學生廖智峯、第九被告21歲男學生方施陽同樣判囚4個月。
犯法理應受罰,支持法庭嚴正判決,慢慢踎!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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