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習近平說深圳「用40年時間走過了國外一些國際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歷程」,這「確實是中國人民創造的世界發展史上的一個奇跡」。習近平沒有明言是哪些國際化大都市,但毗鄰深圳的香港便一直自詡是國際化大都市,而香港也確實走了170多年才走到今天的境地。深圳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人民埋頭苦幹下,成功創造了「奇跡」,這怎能不教港人深思。我們的出路在哪?問題在哪?挑戰在哪?答案在哪?深圳今天已明顯超過香港,再過10年,深圳特區成立50年時,香港會是怎樣?會否是墮後、墮後再墮後,以至失去璀燦光芒?
反對派一定說「只要有政制改革,社會利益透過民主政制作合理分配,那麼香港社會便一定能進步了」。這其實只是wishful thinking(妄想)。西方政體近年已經證明所謂Democracy(民主)已變質為 Vetocracy(否定式民主),民粹主義當頭,不講科學理性的發展規律,凡事只是各種公權力在互相羈絆,而不是一條心向前發展。香港自回歸祖國23年以來,民主制度確實是發展了,以前我們連英廷會派誰來當港督也無從置喙,1997年開始我們的特首是選舉產生的、以前的立法會一百多年都沒有民選議席,直到1985年因為香港即將回歸,才引入功能團體這間接選舉,到了今天直接選舉和類近直接選舉(「超級區議會」議席)已在立法會過半了;但香港的政局卻只是日趨混亂,深層次問題如樓價超高、年青人無法上流等問題卻不斷惡化。香港除了實踐了Vetocracy外,毫無寸進。然而毗鄰的深圳在這23年裏卻凱歌猛進,華為、騰訊、大疆不斷壯大,以至名揚世界。華為和騰訊更因為太成功,美國無力招架,還招來美國政府以粗暴方法打壓。回望香港這23年,能有這樣的企業成功發展起來?
習主席在總結深圳發展的十條經驗時,第一條便說要「始終保持經濟特區建設正確方向」,又說要「以思想破冰引領改革突圍」。香港因為是「一國兩制」,不可能照跟深圳,但任何城市發展都不能沒有一個堅強的領導核心,像香港在回歸23年來,遇事便只懂閙哄哄,然後互拖後腿,這只是透過「否定」來彰顯所謂「民主」,犠牲的是香港的發展和全體港人的利益,鞏固的是在回歸前便存在的大利益集團和憑口舌(近年則加上「勇武」)上位的宵小政客。基本法的政制設計本來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令香港可以在回歸後更放光芒。但在境內外勢力的肆意阻撓下,在司法機關無限擴權的情況下,香港發展被大大滯礙了,舉其重要的有:
2019年10月,行政長官援引存在近百年的《緊急法》設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法庭竟然判決不合憲,令香港局面更難收拾。
2011年4月18日,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香港高等法院判決香港環境保護署署長敗訴,決定撤銷對工程批出的環境許可證。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被迫延遲動工。雖然港府最終上訴得值,但要多付逾80億公帑。法官一紙判決,80億港元便浪費了。
香港的部分法官們肆意擴權,拖香港發展後腿,儼然一副主宰香港發展的架勢;但在2014年6月中央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把「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視為「治港者」一份子時,香港法律界尤其反對派又呱呱叫,說影響「司法獨立」。這種自相矛盾的態度,輸的只是香港的整體利益。
其實司法界要有獨立審判權,並無不妥,但其審判標準除了法治外,還要有國家,有香港,要時刻考慮國家和香港的整體利益,而不是把香港抽空作為法治概念試驗場或烏托邦,肆意把「自由、民主、人權」無限詮釋,反對派趨之若鶩的西方「司法獨立」也絕不是這樣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就任時便必須對憲法宣誓,承諾「對付美國海內外的敵人」,這便是在「履行獨立審判時,心中要有國家」的經典範例。再說一次,這不代表一定要判政府贏,而是作出判決時不會不考慮國家和社會的整體利益,不會把香港抽空為一個無國家無整體利益,只管實踐「人權」理念的烏托邦。
回說香港要發展,不想在10年後被深圳更大幅地拋離,第一步便是通關。當然,這是在疫情受控下通關。怎樣做,例如援引《緊急法》規定全民強制檢測(注意是:強制),切實找出隱形患者,否則香港疫情沒完沒了,縱使勉強通了關,只會引來更大的危機,甚至禍及深圳和國家以至全球。然而一旦這樣做,法庭又會伸出它的手,說這措施違反人權,又把香港視為「人權烏托邦」,於是香港又再度原地踏步,伊於胡底,再一次顯現Vetocracy的「威力」。這是關心香港的人所願見嗎?時不我待,香港若不重回行政主導的正軌,下苦功追落後,只會更落後!
原載:點新聞
https://www.dotdotnews.com/s/202010/14/AP5f86b2e1e4b0798bda80f61a.html
原圖:新華社圖片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10/14/c_11266112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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