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 Blogger鄭久慧引報章報道,11月終審法院已經排期由英國籍的非常任海外法官賀輔明勛爵(Lord Hoffmann)參與終審。無獨有偶,《禁蒙面法》已排期於11月24和25日在終審法院審理。
鄭久慧憶起《禁蒙面法》案早前引發爭議,敢言的烈顯倫退休法官直斥高院兩法官在判詞中決定香港憲制秩序,「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
談及賀輔明勛爵,鄭久慧指出他頗具爭議,他是終審庭最資深的非常任海外法官,特首2017年訪英時,曾去拜會他,稱他是「香港同埋我自己嘅好朋友」。而賀輔明勛爵對「公民抗命」的理解,被反對派廣泛引用,他在港終審的「公民廣場案」,判詞指出「公民抗命」有長久光榮傳統。
多年前,賀輔明勛爵審理國際大案「皮諾切特引渡案」時,沒有披露個人利益衝突,包括他太太Lady Gillian Hoffmann受僱於與案件相關的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長達20年,他本人也是國際特赦組織旗下某籌款機構的主席,最終導致此案裁決無效需要重審。他曾被同案的法官同袍指責、被法律學者唾罵,但他堅決不辭職,並否認自己判案偏頗。這一事例成為了法律教科書中「自然公義」(Natural Justice)這一題目的必讀負面案例(請按此重溫)。
有鑑上述種種,不知大家對11月賀輔明勛爵來港參與終審有何看法?
圖︰HKG報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