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說:說謊乃生命之必需。
對於窮途末路的壹傳媒黎智英,悲鳴乃生命之必需。
黎智英接受警方通宵扣查接近四十小時後獲䆁,休息一夜後,重返蘋果日報大樓,獲員工英雄式歡迎。佢分享感受時說他在警署羈留室時,躺在地上有所頓悟,反思即使早知今日,也不會改變行事決定: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
偉大到真係好似「殉道者」!
然而,在另一場合,他又說:相信自己或其他人現階段不會被送到中國大陸審訊,但不除排日後有這種可能性。他在談話時數度哽咽。
可見被內地媒體形容為「叛國禍國四人幫之首」嘅黎智英,內心情緒有多糾結。唯一可以肯定的,他應該知道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自己已厄運難逃!之前的反中亂港,胡作非為,再不會受到「預約拘捕」嘅禮遇!時辰一到,乜鬼都報!「為美國而戰」,漢奸赤裸裸叛國禍港;一步行來錯,回頭已百年!歷史告訴大家,做得漢奸,除了泣黃泉,一定不會有甚麼好結果!
最好笑就係啲無恥文人,好似個位李怡,話佢為咗維護「各種自由中最值得珍貴的新聞自由,他願意用生命來殉道,卻不能不使人肅然起敬」!咪笑死人啦!道則道矣!不過係強盜嘅「盜」!
漢奸黎仲有個響朶叫「淫賤黎」,佢維護「新聞自由」咩?為咗多銷紙,淫賤黎不惜嘩眾取寵,揑造「陳健康叫雞事件」,至今仍然令讀者難以釋懷,乜做新聞可以賤格成咁?至於旗下刊物因發布不雅物品而被罰個案多達上百例,要不是淫審處一味包庇,罰極一千至幾萬,淫賤黎就當宣傳費,若然執正來做,早已罰到佢冚家破產喇!仲可以等到依家先來為「新聞自由殉道」?甚至吹噓佢應獲「諾貝爾和平奬」,將個大漢奸吹噓成咁,「讀書人」嘅良知良能不是給狗叼走了嗎!
其實,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有論者一語戮破漢奸黎嘅真面目:熱愛自由?應該係「熱愛豉油」啩?當年襯熱鬧,見有免費報紙咁掂,佢又想分一杯羹,於是搞份《爽報》,被狠批賣弄色情、荼毒青少年,結果兩年貨仔就「爽死」了!
漢奸黎為咗旗下報刊多銷幾份,其「狗仔隊」無所不用其極,偷拍女明星、藝人家居、換衫諸如此類層出不窮;又刊未成年少女濕身照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好心喇!依家一身都係罪,仲扮乜嘢「以身殉道」嘅鬥士?漢奸窮途末路,仲扮「委屈」,說甚麼形同「誅九族」?做少啲陰騭事,都當佢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啦!講嘢!
原圖:有線新聞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