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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二次回歸勢走新加坡路線

2020.06.22 15:00 博客 施永青

北京是在去年11月香港社會運動期間,決定要把國安法拿到香港實施的。這象徵著第一階段回歸的結束,非另闢途徑不可。原因是97後的頭22年裏,北京對香港所作的折衷,不但沒有換到港人認祖歸宗,反而被反對派利用來散播分離主義;以致新一代的香港人,不但反共,而且抗中。他們不但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而且在思想感情上全面排斥中國。連內地人來港購物,這類非政治性的行為也不接受。若香港朝這個方向發展下去,香港勢將從中國的母體撕裂出去。北京不可能容許香港沿著這個方向走下去。這導致北京非搞第二次回歸不可。

本欄之前已指出過,北京之所以容許香港在回歸後行一套完全不一樣的制度是有前提的:第一是想讓長期習慣在西方社會生活的香港人可以回歸得平順一些;第二是想香港繼續發揮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以補內地體制上的不足。然而,回歸以來,反對派所做的,都是在令這兩個前提難以立足。那反對派成功之時,亦將是香港原有一國兩制失去根基之時。香港的回歸模式勢將變質。

幸好,北京並沒有完全放棄一國兩制,只是要在香港行國安法,以補首次回歸在建制上的不足。這樣,北京才可以做更多之前做不到的事情。既然,反對派視北京提供的讓步為假民主,那我估計北京就只好仿照新加坡行真集權。

基本法是八十年代初制訂的,當時中國還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共領導人對中國將來可行的模式仍未看得很清楚,仍願意仿照西方的制度在香港作點嘗試。現在他們應該更清楚,當初李光耀給他們的意見是正確的。

新加坡在建國初期,李光耀就態度鮮明地堅決不行西方的民主制度。他封殺反對黨,不許公民力量冒頭,把教育與傳媒都嚴控在政府手裏。他清理公務員隊伍,包括司法系統裏面的人,以確保政府的一切行徑都與李光耀理念一致。李光耀認為,一個新的政治體系,在建設自己的制度初期,是不得不這樣做的。如果不這樣做是風險很大的。新加坡沒有條件冒這樣的風險,所以他非這樣做不可。

中共的領導人當年為了順應西方的標準,亦為了向民主派招安,於是讓香港去冒這種風險,結果證明後果嚴重,所以不得不借國安法回頭行新加坡路線。

我曾與金融界的朋友談起這件事,他們也意識到中共會行李光耀的路線;但他們不想慢慢變,而是想一次過把二次回歸的方案說清楚。這樣就一次過動盪完畢,而不是一路變,一路幻想還會怎樣變。他們認為一次過公布整套方案,反可避免悲觀情緒過度蔓延。

他們認為,新加坡雖然中央集權,但是仍有資本主義私有產權制度,仍行普通法,以及有一定的人身自由與外匯流通,所以新加坡的經濟一樣有得發展,大部分人都生活得不錯。他們最擔心的,是香港的反對派反應過劇,結果逼習近平學土耳其總理埃爾多安那般進行更嚴厲的整頓。

原載:AM730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E6%96%B0%E8%81%9E/%e4%ba%8c%e6%ac%a1%e5%9b%9e%e6%ad%b8%e5%8b%a2%e8%b5%b0%e6%96%b0%e5%8a%a0%e5%9d%a1%e8%b7%af%e7%b7%9a-22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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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 Li
大律獅公會副主席孽巧琦今早在傷台由陳志暈主持的反中亂港之節目中批評「國安法」指定由特首委任法官審訊有關國安的案件是有違「基本法」及「一國兩制」。 但我相信她並未有看清楚基本法有關之條文。 基本法第88條是這樣講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 」 即是說,再現行的基本法之下,香港各級法院的法官已是由特首任命的! 希望孽巧琦律師下次在上電台乱吠時, 先看清楚及理解基本法有關的條文以免出醜及誤導廣大市民。
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