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攬炒派」的大金主——黎智英在約一個月內三度向法庭申請離港。以全球疫情仍在肆虐,黎沒有迫切需要到外地處理業務。估計黎是懼怕《香港國安法》,故急於離港。
「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在6月4日沒有到警局報到,之後發現陳疑已在本月初棄保潛逃荷蘭。
同樣是6月4日, 立法會終於通過《國歌法》,但在過去兩年堅持反對的「攬炒派」竟然不投票(除了鄭松泰一人外),為何?有評論認為一眾「攬炒派」懼怕因為投票反對,會在7月中立法會報名時被DQ。
說到《國歌法》,自6月4日通過後,雖然要到6月12日(五)刊憲才生效,但在這約10天裡,再沒有示威人士借機侮辱國歌。學校亦已復課,也未聞有傳媒報道學生侮辱國歌事件。
由黎智英、陳家駒、「攬炒派」議員到黃絲師生,一言蔽之:怕硬不怕軟。你和他們講道理,講防疫,他們和你講「集會自由」。你和黃絲講相對美國的警暴,香港警察絕對是「克警」,極為克制的警察,黃絲會和你講美國是民主國家,而我們的「一國」是極權國家,緃使實情絕對不是這樣。 總之,你和黃絲講道理,他們便胡扯蠻纏。到了他們被捕上庭,他們便會立刻收起「勇武」,由「孝子孝女」到「年輕有為」到只是「在暴動現場體驗」,各種理由,嘆為觀止。一語以蔽之,黃絲怕坐監,怕特區政府來硬的。偏偏特區政府在過去一年卻示人以弱,以為這樣可以締造和解空間,其實黃絲根本不想和解,他們只想奪權,透過35+,控制立法會,癱瘓特區政府,令香港變成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和祖國疏離,實際上是分裂國家,以「兩制」之名行「港獨」之實。
又以《辱警法》」和「記者證必須由警察部發出」為例,由於特區政府的軟弱,不肯執行。其實西方多個國家都對記者有限制,也不容許「記者」在暴動現場阻礙執法。 執筆之時,大量的所謂「記者」不理會警察警告,不斷站到山東街和砵蘭街的馬路上,客觀上協助示威者堵路, 令該區商業和交通癱瘓。至於不斷以髒話挑動前 線警員情緒,意圖製造混亂場面,更是屢見不鮮,這也和沒有《辱警法》有莫大關係。
設想一下若《香港國安法》通過了, 令美國這個全球最邪惡國家的間諜們不能在港興風作浪,然後特首援引《緊急法》立馬通過《辱警法》及規定所有記者證必須由警務署發出,否則 以「虛假文件」論罪,香港的非法集結場面,一定沒有今天的規模。
至於被國務院港澳辦點名批評的「香港眾志」的黃之鋒和鄭家朗, 他們在 7月還能在香港活躍嗎?按港澳辦的聲明,黃鄭二人的「用心歹毒」、「行為卑劣」、「是在為自己的罪行錄上再添下重要的一筆」。 筆者對黃鄭二人會否成為第一批因觸犯《香港國安法》而被逮捕及被重判人士(相信不再有機會讓裁判官輕判了),充滿期待。
總而言之, 香港過去一年的亂局,很大程度是和林鄭政府婦人之仁,以為「攬炒派」和黃絲是吃軟不吃硬、不諳「國際政治」的複雜性、不明白美國間諜借香港來破壞我國和平崛起的罪惡企圖, 於是全香港750多萬市民便成了林鄭政府誤判局勢的犠牲品。對愛國愛港市民來說,香港的政務主任(Administrative Officer AO)真的害港誤國不淺。
原圖︰文匯報、無綫新聞截圖
http://paper.wenweipo.com/2020/06/10/YO2006100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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