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島日報》獨家消息指,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瀚良於去年曾在報章刊登題為《反對謊言施政 撤回引渡惡法》的聯署聲明,已被司法機構勒令不准處理反修例相關案件,是繼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後,另一名因為個人言論而需要迴避的法官。
《星島日報》引述司法機構回應,根據《法官行為指引》不許李瀚良處理涉及有關聲明的案件,以避免出現「表面偏頗」的情況。此外,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於本周二處理一宗汽油彈案時,曾稱讚15歲被告為「優秀嘅細路」,司法機構指由於有關案件仍在司法程序當中,因此不會評論水官的言論是否涉違《法官行為指引》。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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