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又名「大狀黨」,因為大狀多,領軍人物楊岳橋、郭榮鏗均是大狀,大佬梁家傑更是資深大狀。三人現在或曾經是尊貴的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還是法律界功能組別議員,受界別認可。這班人士專業且尊貴,但他們的表現是否如此?
楊岳橋昨談到禁蒙面法,再次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政治問題政治解決。黃營開口埋口叫「五大訴求」,並不是楊岳橋的專利,但身為大狀,他理應比一般人清楚,「五大訴求」其中一項是「撤銷對所有反送中抗爭者控罪」。簡而言之,就算證據確鑿,一律不走司法程序,告都唔准告,審都唔准審,放生。
楊岳橋的說法是,政治問題政治解決。利申,筆者也認同,若真屬政治問題,政治解決確有道理。問題是,所謂「所有反送中抗爭者控罪」涵意極廣,可包括砸毀中資銀行;爆破與黃營政見不同的商店;私了平民,打到人危殆;掟磚掟死人;割警察頸;放火燒人;佔領大學破壞校園箭傷警;放土製炸彈;真槍子彈軍火庫案等。因為一句「政治問題政治解決」,這些極醜惡的事件都要放生嗎?當黃黑陣營喊打喊殺要追究派劏肚案、7.21白衣人、8.31「打死人」時,卻不許政府、也不許市民依法追究砸舖、私了、燒人、掟磚殺人,這是甚麼法治?由法律界人士口中說出這種話,你不覺得心寒嗎?
郭榮鏗呢?日前,金鐘高等法院、中環終審法院先後被人掟汽油彈縱火,完完全全挑戰、踐踏法治,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及律政司齊聲嚴詞譴責,但代表法律界的郭榮鏗好艱難地咇出一句「遺憾」,隨即人肉錄音機上身,批政府「以法庭之手作政治行為」,縱容警隊濫暴,是破壞本港法治頭號兇手。如此下作地為暴徒開脫,令人對這個法律界代表相當遺憾。
老政客梁家傑也是有趣,早前在大學公開論壇說「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以法律界人士教人用法外之法行事。有人不喜歡美心太子女的言論,不喜歡中資銀行,所以砸爆它們的分店,企圖令對方噤聲,嗯,大狀說「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黃友都紛紛不割席撐到底。
那麼,若有其他人不喜歡某個黃友的言論,然後拆了他的屋,燒了他的舖,打到佢命危,這是否「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若有人不喜歡某個黃媒,去其大樓大肆破壞,一如暴徒向大公報掟汽油彈一樣,是否同樣都是「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這是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
公民黨以大狀招徠,卻以大狀服務政治,連基本道德人格也不要。法治不是一以貫之的崇高標準,而是可按需要搓圓㩒扁有需要時喊「司法獨立」,有其他需要便政治先行。這班大狀言必稱法治,但他們可曾尊重法治?筆者更傾向相信,他們本是專業法律人士,但入公民黨後,被政治蒙蔽了雙眼,淪為另一個意義上的「法盲」。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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