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者張達明回應本人一篇文章<為警方說句公道話>(請按此重溫),他說本人「不分黑白地盲目撐警察」。以下,我按照他的論點逐一反駁。
1,他說:「我憂心及痛心的是,警隊開始廣泛性地不按照程序及濫用職權,而又不被法律或其他機制有效地約束。」
我答:有關不按程序問題,警隊一直廣泛地被過百記者實時監視,請問張先生有沒有看過一條完整視頻拍攝到警察無緣無故揮動警棍追打示威者?抑或是,警察拘捕掟磚、掟汽油彈、堵路、破壞公物或縱火等的示威者難道有違程序嗎?抑或是,晚上11、12時左右,警察揮動警棍去驅散或制止在地鐵站破壞站內設施的暴徒是錯嗎?
張先生,請問濫用職權的指控所指是哪一方面?這是極之嚴重的指控,佔中時七警或朱經緯案也花了三、四年,法院才判罪成。現在張先生身為法律學者對沒有成案的情況下對執法機關作出如此無理的指控,難道張先生掌握了充分證據能「煮死警方」?請你具體說明哪一件事件,哪一個或哪一批人是警方濫用職權的受害者?身為法律學者作出如此輕率的指控實屬罕見。
至於有關警隊不被法律或其他機制有效地約束,張先生應該很清楚「警監會」和其內部調查機制(投訴警察課)是怎樣運作。例如,2019年上半年度,投訴警察課確認了43個案指控,但獨立的警監會負責執漏,加控36警員,並作出處分。張先生對此事實是否作出選擇性遺忘?
2,張先生續說:「很多人......將大部份和平示威者都歸類成暴徒,甚至非人性化地將他們稱為『曱甴』,這是令我痛心及不能接受的。」
我答:警察最近隔天便澄清他們針對的是武力示威者。張先生有沒有留意到示威者在沒有得到「不反對通知書」下,警察也讓示威者遊行下去。即使示威者干犯了「非法集結罪」,警方也容忍他們,直到他們犯法為止。
當然,我同意把示威者稱為「曱甴」是不對。不過,張先生有沒有為示威者作出的過份言論而感到痛心呢?我相信張先生一定聽過示威者對警察狂喊「死黑警」、「黑警,我X你老母」、「香港警察吞槍自殺」、「黑警死全家」、「黑警你老婆好X」、「阿sir, 我聽日凑你個仔放學呀!」、「香港警察知法犯法」...... 張先生,這些你能接受嗎?放大「打死曱甴」的言論對警民互相攻擊有幫助嗎?
3,張先生最後說:「無權無勢的示威者,即使行為超越法律所容許,只需要警方能夠專業及不濫權地執法,便能夠有效處理。但擁有公權力的人若果不受法律約束,對法治的破壞力是無可挽救。」
我答:示威者當真是無權無勢?張先生,武裝示威者當然沒有公權,但是他們肯定有勢力:他們可以破壞公物,擾亂秩序,癱瘓交通,淪陷經濟。他們的武器有削尖雨傘、強力丫叉、殺人汽油彈、可射盲人的鐳射槍/筆、鐵枝和一份放在口袋內的遺囑(數名大學生領袖在英國被傳媒訪問時自爆)。不夠專業的是一些罔顧事實,無的放矢的學者。破壞香港法治的是無證無據的指控及偏頗的言論。
原圖︰HKG報 、張達明(法律學者)Facebook、文匯報
https://www.facebook.com/Tmcheungeric/
http://news.wenweipo.com/2019/08/25/IN19082500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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