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關係要去文化中心看一個演出。
因為旺角的遊行已波及尖沙咀一帶,於是我要徒步走到尖沙咀。那時大概7點半。一路上我看到示威者把鐵欄拆毁擋路,把很多雨傘圍在路燈上。直至到達尖沙咀中間道的地鐵出口,我看到整條路都被示威者封住,我拍下照片,隨即有人便說「唔可以影相」,還立即衝過來要我delete張相。我話「點解我唔可以影相呀!」有一位女士,走過來調停,問我要去哪裏,我說我要去做嘢,要去文化中心。於是她陪著我一路走去文化中心的方向。亦一邊請我delete那些相,解釋給我聽為何他們會有這個要求。但我跟她說他們沒有權要我delete我影在我自己相機裡的相。
示威者一直跟過來,並愈來愈多人。到了太空館的水池旁已有約50至60人的示威者包圍著我,我不能再前進。有人以很大聲的語氣、粗言穢語辱罵我,甚至作出恐嚇「如果你再唔delete D相,我就揼你。」又以電話的燈照向我及不斷影我相,我於是也想拿相機出來影他們。我前面有四位女士,她們是有理性的,她們勸我;「如果你影他們,只會令情況更差。」我於是沒有。示威者卻有人挑釁地說:「你不想我哋影你,點解你要影我哋呀。」我說:「那你們影,我冇所謂,你隨便影,我冇嘢唔可以比人影。」此刻,我再看看圍著我的人,所有人都戴著口罩或整個面都被包住,只有我一人沒戴口罩或作任何掩飾。我對他們說:「你哋所有人都戴口罩,只有我一人無戴口罩,因為我光明正大,不需要任何掩飾。」
他們圍堵我直至大概8點半。他們一直用虛張聲勢嘅策略去挑釁我,我就一直只冷靜地站著不作回應。中間我講了一句:「你哋反對強權,卻以強權嘅手法去對同你哋一樣係市民的我,咁樣合理嗎?呢啲就係公義嗎?」我亦send了一個whatsapp message給我的工作拍檔告訴她我被困的情況。在我後面的人立即將我的message大聲讀出。他們有權利這樣做嗎?我之後打電話給我的妹妹,希望她幫我報警解圍。我一打電話,所有示威者就好大聲地一齊叫囂,賞試用聲音蓋過我的對話。我妹當然聽不到。她再打來,他們一樣大叫。直至第二次我再接我妹妹的電話時,左邊有一個示威者把我的電話搶走,逃到半島那邊。我衝上去,怎料有人居然將水倒落我個胸口,並有兩個人各踢了我一腳。他們還高聲嚷「佢將自己個電話掟咗落水池呀!」還有一個阿婆很惡毒的指罵我:「叫咗你一早delete啲相啦,咪就冇事囉!」
有理性的四位女士其中一位很好過來扶我,我立即緊握她的手及攬住她手臂。因為此刻的我真是十分驚恐,從來沒有試過這樣害怕,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我怕有人會繼續攻擊我,把我推進水池。女士把我扶到水池旁坐,另外兩名女士也問我需不需要請太空館的職員出來幫我。其他人開始散去。我不能思考,當刻心情很亂,我說我要回我的電話,當然没可能。
陪我的女士說既然我的朋友在文化中心,不如和我一起去文化中心。我說好,一路我把她的手握得很緊,因為我真的好拍,怕有人再襲擊我 (一直寫到這刻,我還是很驚恐)。然後去到文化中心不遠的地方,行政大樓旁,又有一班人圍了起來,他們要我放了這位女士,怕我把她拉了入去交給警察,有人辱罵我為何緊找住她的手,女士很好,說她是自願。我真心感激這位女士!想她的手也被我握得有點不好受,但那一刻我感到只有她能幫到我,我一放手其他人會立即衝過來攻擊我,所以我不能放手。他們繼續圍困我,直至另一位女士向人群提出,陪我的女士和我行到玻璃門為止。我和他們都答應。怎知又出現了兩個高大的男士,他們很惡毒大聲地指著我說:「我依家比你10聲,10聲後你「『立即』方咗佢!」混亂間,陪我的女士給另外兩個女士在後面拉址,我於是握得女士更緊,並大叫了出來。場面非常混亂,有人推我離開那位女士,把我推到玻璃門那邊,我獨自一人夾在玻璃門與那班人中間,無助!
我望一望他們,然後走我進文化中心,進入文化中心後,我跑到reception。我告訴職員我在外發生的事情,要報警。打了電話報警後,我站在reception外都感到會有危險,因為此時有一些示威者開始走進文化中心內,於是我問可否進入裏面,他們很好,通知了當值經理,他們很諒解我當時的情況,並安排我到一隱蔽的地方躲避。我打了幾個電話給我家人。最後文化中心亦因外面的情況要在10時緊急閉館。我當下還未能冷靜過來,而且我家人告訴我此刻不能回家,因為家的附近正在開火,於是我請求文化中心的職員可否陪我到對面的YMCA,起初他們猶豫,當然我也理解,但當刻我真的很害怕,後來她們也理解我還未能平伏心情,於是有兩位好心人陪我到YMCA,真的非常感激她們!
可能沒有親身經歷過此種事情的人,不能理解只一個人面對著一班示威者,被辱罵圍困時的那份憤怒與無奈。當你身上的私人物品被人搶走時,並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的那份久久不能平伏的驚恐。
我絕對支持和平表達意見的朋友,我也曾參與,就是昨晚公務員及醫護界朋友的和平集會我也非常尊重,但我絶對看不到利用強權去對付一般市民這樣做法。這樣只會更讓市民自製內亂,對推進任何事情毫無幫助。而且hated只會產生更多hatred。丘成桐說得好「這是否他們心目中要保護的自由和人權?」況且,欲速必不達!
此記2019年8月3號一個恐怖的晚上
寫於2019年8月4日零晨1時於YMCA
一個追求真正自由民主的香港市民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231106/2019/0804/330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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