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歷持續7個多星期的示威遊行、暴力衝突,社會面臨前所未有的不穩及蕭條氣氛。日本、新加坡、韓國、澳洲及加拿大等11個國家均對香港發出旅遊警示,嚴重打擊零售及旅遊業等本港經濟支柱。國際評級機構惠譽更表示,香港近期的示威事件將對經濟造成破壞並會增加香港經濟增長率被下調的風險。
可是,在社會亂象未見平息之際,一些公務員竟發出匿名聯署的公開信,一方面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及要求政府回應示威者的「五大訴求」,另一方面更發起公務員集會及罷工行動,意圖威脅政府就不合理的要求作出回應!筆者在香港生活及工作多年,俗語說是已經「人到無求」,社會的政治糾紛對本人並無任何實際影響。然而,筆者見證數代香港人共同打造出這顆「東方之珠」,眼見現時香港亂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青年人被有心人煽動及利用達到政治目的 ; 而本港素來享譽亞洲的公務員團隊不但未能協助港府撥亂反正,反而一少部分公務員竟然參與其中、添煩添亂,處心積慮把港人多年建設「東方之珠」的心血毀於一旦,毀滅香港青年的大好前途,筆者對當中的陰謀實有不吐不快之感!
最近,有5名分別來自勞工處、運輸署、路政署、土地註冊處及房屋署的公務員發起「公僕仝人,與民同行」集會,要脅政府就民間「五大訴求」作出回應。筆者執筆之時,有關集會已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首先,以筆者多年法律事務的經驗及知識所見,警方在決定是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時,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並為集會申請作出風險評估。如集會通過有關風險評估,警方為保障香港市民在《基本法》第27條下集會、遊行、示威的憲制權利,須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並安排合適警力維持秩序。因此,筆者知道,即使有大部分的公務員反對是次集會,認為集會發起人擅自以「公務員」的名義支持民間「五大訴求」,明目張膽以公務員身份作政治參與,試圖以5名公務員騎劫香港17萬公務員的立場,上述集會發起人仍然堅持組織有關集會、迫使香港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擺警方上台」,此等行徑實在不妥!
其次,筆者不久前出席了一次飲宴聚會,同桌有政府代表,並與他們交流了對當下因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產生的社會衝突、及即將舉行的公務員集會的看法。筆者表態上述社會衝突、示威遊行及罷工行動對香港沒有絲毫好處。筆者本以為,作為公職人員,本著「食君之祿、擔君之憂」的宗旨,理應心繫香港政府,積極為港府現正面對的困境提出解決辦法,急市民所急,為香港尋求出路。可是,與筆者同桌的公職人員竟在十多人面前擺出一副漠不關心、幸災樂禍的嘴臉。他們對於即將發生的公務員集會、罷工行動,不但沒有表現出一絲擔憂,反而表態支持,態度更慫恿其他同工參與,意圖癱瘓香港政府運作、剝奪市民接受公共服務的權利! 試想像,假若全體消防、救護人員被煽動利用,響應上述人士的號召而罷工,有多少無辜市民在遇上緊急事故時將陷入一片混亂、無助,甚至將有香港人將會因為公共服務的延誤而失救致死! 如此置大眾市民福祉於不顧、對社會衝突抱著作壁上觀心態、恃著自己手拿「鐵飯碗」表現出「沒腰骨、沒宗旨」的無恥態度,筆者認為他們根本沒有擔任公職人員的資格!
最令筆者義憤填膺的是,近日竟出現超過十名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律師『匿名』聯署,批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女士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先生,在處理牽涉示威者的刑事案件時,未有按照《檢控守則》致力履行檢控職責及維持司法公義,在沒有充分證據及合理機會定罪,以及不合乎公眾利益下堅持檢控示威者。
正如筆者在早前撰寫的文章評論,這一類聯署信均隱藏了所有參與者的身分證明,其公信力和真確性實在值得懷疑。律政司人員作為公務員的一份子,理應遵守《公務員守則》第3.7條「政治中立」的原則,就政治議題發公開信表達意見,難免破壞檢控官的形象,令社會大眾質疑檢控官的個人意見會否影響檢控工作,撼動本港數十年來建立的法治基石。再者,作為受過專業法律教育的律政人員,理應清楚知道須對處理的刑事個案資料保密,尤其他們任職政府律政司,接觸大量市民資料,並須作出對市民有重大影響的檢控決定。有關聯署書的撰寫人竟對刑事檢控案件的內部資料高談闊論,「視保密原則如糞土」,實在令法律界蒙羞。
有關聯署信提及,在沒有充分證據及合理機會定罪,以及不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對示威者提出檢控,證明鄭若驊女士及梁卓然先生在處理示威者的刑事檢控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視檢控原則如糞土」。筆者認為此等評論實屬一派胡言! 香港一直以來實行普通法制度。普通法制度其中一項特點是令法律改變以跟上社會的變遷。司法機關負責在判案時根據法例的原意解釋法律,因時制宜地作出合情合理的判決。現時,社會衝突矛盾不止,自6月起示威遊行已在港九新界多處引發多宗暴力衝突。當中,不少示威者更是「慣犯」,每個星期在港九不同地區,美其名「手無寸鐵」地發起「和平」示威,卻每每在示威遊行結束之際,煽動真正和平的香港市民,使「和平」示威演變成暴力衝突,這種情況對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及社會穩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脅。值得注意的是,被檢控的人士當中,除了大部分「90後」被煽動利用的學生外,更有數名教師、護士及飛機師等富有社會歷練的人士。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些專業人士甘願冒入獄之險、放棄高薪厚職,只為「追求公義」? 箇中原因實在耐人尋味,更顯示出「外國勢力」暗中支援是次示威活動之說法實非空穴來風。因此,筆者認為,考慮到被捕示威者再次參與暴動的可能性、公眾利益及現時示威者日漸升級的「武器裝備」,律政司不但沒有讓「政治」凌駕「法律」,而是在此關鍵時刻以法律保護香港市民、守護香港的整體利益,當機立斷地作出了合乎公義的檢控決定。
香港是800萬市民共同的家園。古語有云:「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維護香港的社會穩定、法治基礎、防止暴力衝突,是每一位香港人的責任。身為香港政府管治團隊骨幹的公務員,在此關鍵時刻,更應與政府風雨同路,並挺身而出,透過各種渠道呼籲市民不要參與有心人士為搞亂香港而煽動的遊行集會及製造的暴力衝突。破壞容易、建設艱難,筆者希望香港人不要毁了自己的家,應傳承獅子山下的精神、同舟共濟,齊心寫下香港光輝的新一頁。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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