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修訂的爭議終於演變為流血衝突,七十餘人受傷。本港七大宗教團體緊急會議,呼籲正反雙方克制,以和平方式解決紛爭;十間大專院校包括港大、中大、科大等校長聯合聲明,呼籲各方冷靜,理性溝通。高教及宗教領袖的急速反應,反映當前危機凶險。
為避免衝突延續,當局徹查是否有人故意製造暴亂之餘,務須尋求為磨擦降溫,源頭滅火。不妨先且擱置有關「立法原意」、「條文優劣」的爭論,嚴正保證已進入立法程序的「逃犯條例修訂議案」,必將獲得充份討論,消減各方面的疑慮。
修例爭議的兩個關鍵:反對派認為當局收緊言論與新聞自由,通過修例之後,北京可以隨意引渡有反共言行的人到內地受刑;建制派則斷定反對派逢中必反,為反對而反,與條文內容無關。
特區當局修法的良好意願不庸置疑,改革開放以來,大陸內地社會急劇變遷,法治狀況改善、自由尺度放寬,沒有必要用引渡條例來鉗制港人的言論自由,別有用心人士以此來唆弄港人,不值一晒。至於修例條文不足或是其他疏漏而引致的疑慮,當局適宜耐性解說,是「以大事小丶事之以仁」的寛容,不存在施政果斷或是柔弱的批判,主導修例的官員,不妨更全面深入與各方接觸。
反對派人士中,不少仍然對「一國兩制」存在誤解,不斷致力在香港與內地之間建立全方位防火牆。現實上,內地與香港從來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體,只是政治與法律制度不同,不可能全面切割,英治年代如是,九七回歸之後更如是。「國家好、香港好;香港好、國家好」當然是上上之好。「國家好,香港不好」,既不合理、也不可能。至於「香港好、國家不好」,也只是從大局及戰略目標出發,長遠對國家有益,北京才會容許。借鑑過去大半世紀以來的史實事例,港人及國際社會當應明白。何況,六月十二丶十三兩天的街頭事件,出現有組織的攪事跡象,港人必須警惕是否有人乘機搞破壞!
西方主流媒體連日來顯著報導修例風波,反映國際關注程度,新聞內容的字裏行間,多少流露對香港社會自由法治前景的憂慮,如果香港國際都會自由法治的美好形像蒙上陰影,港人全體不論支持或反對修例,都因此付出了代價,親者痛仇者快,大家不妨自問:「值得嗎?」
原圖:HKG報、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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