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引渡條例所引起所謂憂慮,反對人士的意見有下列論據;中國司法有問題,香港法院未能保障 ,中國隨意用藉囗引渡以及違反一國兩制等。
這令我想起之前政府提出一地兩檢時,反對派的論據幾乎完全相同。曾有反對派說中國執法人員隨時可以任意過界拉人返大陸,但今天高鐵運作暢順,人人稱便,反對人士卻完全不提,更有反對人士經常坐高鐵過關。
至於外國某些官方人士提出,所謂擔心影響外商投資香港信心,聽了這點我有些迷惘了。現在世界500強外國大企業,不是大部份都在中國境內有大型投資嗎? 在中國本土也不怕,反而在香港特區因為一條引渡條例就嚇怕了,這是什麼邏輯呢?
《逃犯條例》是將香港特區境外犯法者引渡回犯法地區受審,難道在港投資的外商,大部份曾經在境外,包括中國大陸曾經犯法或準備犯法?我看不到如何會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及外資信心。
我不敢講大陸司法制度完美,但作為一個普通市民,我在大陸既然無犯法,就不相信大陸政府會隨便去冤枉一個人,驚動兩地政府惹來話柄。其實美國政府的全球引渡及查封海外資產的權力,相信無任何國家可比,反對派何以隻字不提?
我一向支持有不同黨派議員去監察政府,但我不認為在己方不夠票的時候用一些低劣及幼稚手法試圖阻礙議會正常運作,肢體暴力更教壞下一代;不夠票,就更加要做好自己爭取多些選民支持,務求一朝成為「大多數黨」,可以發揮更大監察效力。議會規則是少數服從多數,並非輸打贏要。假如有一天反對派佔大多數,而對方又用如此低劣方式搗亂議會又如何?
我不期望呢篇文章會打動到任何人,因為根本就冇可能。但仍然奢望一部分人會聽得入耳。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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