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與律政司司長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取消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的立法會議員資格。惟四人竟以要申請法援為由,申請暫緩案件,高等法院最後定於明年2月一併審理上述四人相關案件。
立法會議員的責任理應是為民發聲、監察施政、發展經濟、造福民生,但破壞派為求達到一己的政治目的,損害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的例子,比比皆是。當年,「大狀黨」被質疑背後煽動東涌居民,透過司法覆核推翻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間接令逾70項香港基建工程全面「叫停」,白白虛耗港人近百億元公帑。
長期霸住公屋 高調申請法援
近年,破壞派策動違法佔中,在議會大玩拉布,均把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押上談判桌,港人的實際損失難以估計。如今破壞派變本加厲,「梁游辱華」風波剛告一段落,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在宣誓闖禍後,竟揚言擔心一旦敗訴會面臨破產,公然申請法援,要全體市民為他們的政治鬧劇「埋單」。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四人自取其咎,就應承擔責任,更何況立法會議員收入遠超普羅市民,當中有人更另有受薪工作、手握物業,甚或長期霸住公屋,他們再高調申請法援,分薄真正陷入經濟困境的小市民的資源,顯然是濫用公帑,厚顏至極。倘四人成功獲批法援,猶如掠奪納稅人的血汗錢,這口氣,香港人豈能咽得下?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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