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訴法庭維持原判,裁定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後,特區政府乘勝追擊,就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的立法會就任宣誓提出司法覆核,力求撥亂反正。一如所料,破壞派傾巢而出包庇「自己友」,誣衊政府以「旁門左道」進行「政治打壓」云。
宣誓違規 政府依法辦事
事實勝於雄辯,今年10月12日立法會宣誓儀式上,四位破壞派議員的「玩嘢」程度雖略低於梁、游的「辱華鬧劇」,但他們分別作出龜速宣誓、兩度「加料」、在誓詞中鼓吹「自決」兼把「國」字變調,以至打黃傘、撕「人大831」決定等所為,顯然是不莊重、不真誠。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基本法》、全國人大第五次釋法以及香港法院就宣誓的判詞,宣誓應該真誠、莊重、完整,不能加減字句。如今政府依法辦事,向違法議員提出司法覆核,並不存在所謂的「選擇性執法」。相反,若法治能夠彰顯,市民才會對香港有信心,否則任何政客都自恃頭戴「政治光環」、自稱「有民意授權」而為所欲為,世界定必大亂。
說到底,沒有違規宣誓,又哪來司法覆核?立法會沒有了梁、游二人搗亂後,運作已向好的方面邁進。新一波宣誓爭議的始作俑者,理應揮別被迫害妄想症,破壞派亦不宜再顛倒是非為同營護航。畢竟,議事堂是為人民謀福祉的地方,希望宣誓風波盡快平息,議員減少做騷,讓社會重回正軌,搞好經濟民生,這才是香港市民最樂見,也是最符合香港利益的。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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