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最近害怕香港的港獨運動繼續下去的話,香港真的會亂,到時那三百多萬個BNO持有者要求得到居英權,英國將會非常苦惱。你給那些在英國居住或者是趕過去的BNO嘛,其他都可能會湧過來。平白多了三百萬個垃圾……你不給嘛,你怎向國際社會解釋? 連難民你都收留,這些「英國護照」持有者為什麼不可以留英?
千古罪人急來港撲火
更要命的是,到時有「逃亡潮」的話,中國政府一定會說,你們要走,就請快點走吧。你走了就等於放棄中國籍,你們不走,就要放棄BNO,唔…...給你們三個月決定吧!
英國方寸大亂了,因此他們派了「千古罪人」彭定康來香港撲火,大力批評港獨,而且暗示你們犯民應該也要批判這些亂港份子啊。你看肥彭這次外表憔悴,憂心忡忡的,你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本來這是很好的時機,但是這個罪人又犯了不應該犯的罪,就是曲解了《中英聯合聲明》。
他說《中英聯合聲明》不只是中方的表述,英國應該有權監察的。對嗎? 當然是大錯特錯了。 我之前也有談說過這個問題,現在再詳細的解釋一下吧。
中英聯合聲明非條約
《中英聯合聲明》是中國內政表述而不是條約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共根本不承認割讓相干的《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不承認的話基本上就認為當年英國霸佔香港是非法行為。你既然是非法,我就趕你走,如果再跟你談什麼條件,豈不是變相認為《南京條約》是合法的?《南京條約》合法的話,那香港九龍就要送給你們的了。結果有這樣做嗎?
另外,大家要知道什麼叫條約。條約就是國與國之間的合約。合約就是列清楚大家要負的責任和義務。在責任或者義務沒有完成的時候,有什麼機制去解決,以及有什麼退約的條件。《中英聯合聲明》是完全沒有這些的。它沒有說如果中國在97年之前提前收回香港對英國有什麼的補償,又沒有說97之後不依循的話英國介入的方式。什麼都沒有,是什麼條約?
用槍指你迫你簽契約
其中只有一部份可以曲解為條約,就是中國讓英國留到1997。但對中國而言,這只是對根本不合法的《南京條約》的一個解決,而不是什麼有法理根據,條約式的承諾。
那些黃屍常常說《南京條約》你要遵守啊。但大家,特別他們要知道國際條約也有不合法的。《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根本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條約就不用跟隨的了。什麼樣的國際條約是不合法?只要想一想,如果有人用槍指著你,要你簽署契約把自己的房子以十塊錢買給他,你說簽了的合約是合法,還是不合法呢?不用再解釋了吧!只是以中國當時的情況來說,除了用槍來強迫簽約之外,還繼續用槍來指著你要你遵守這個非法的合約而已,中國並不是真的承認你這些條約的合法性的。
實際是對英國逐客令
因此,《中英聯合聲明》是對英國在不合法條約之下對非法佔據香港的英國的逐客令,以及中國對香港內政的表述而已,不是什麼條約,甚至不是一個君子協定,英國外交部完全不會用「條約」的詞語來形容這個聲明,只是一個連幾萬人的城市都沒選上的垃圾政客才會用來騙人的。也只有小學雞會被他騙得到。
我的一個網友很風趣的說了一句:「這是肥彭提供材料比黃絲自慰 (原文用詞是比較猥瑣的,所以改了一下哈哈)」。再也清楚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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