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友說我很火,我說真的不火,游梁議員資格被剝取喔很開心才對。
但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無能、無知和被擺佈真的讓我很火。香港刻下的問題都是他構成的。
當然李柱銘、游梁港獨等人也可惡,但是因為金主和其他原因,他們照做,也是可以理解。
個人愚昧 不可饒恕
但是梁君彥的錯,是純粹個人的愚昧,不可饒恕的。
還記得吧,他在那四個議員的垃圾宣誓被監誓人拒絕以後,他居然說會跟法律團隊商量如何處理。
然後出來的結果居然是,那幾個議員可以再宣誓,然後以很快的速度的讓四個人第二次宣誓。
你可以拿律師的意見,那你自己沒有意見的???就是你不拿人大的意見,你等香港法庭的意見的?當時政府已經啟動司法覆核了!!!!你也聽聽民意啊,那個時候已經有極大的民意說最少要游梁兩人退出。你是立法會的主席,只聽一兩個律師講的??人民說的你聽不到?
結果姚松炎過關,游蕙禎、梁頌恆、劉小麗因為流會過不了。
法庭話事 立會失威
現在梁游二人的資格被褫奪,就算上訴到終審庭。資格被取消應該沒什麼問題的了。
但是其他的人,好像劉小麗、姚松炎以及其他亂發誓的人的官司,你叫高院和終審庭怎判???? 你告訴我。
如果法庭說劉、姚,甚至黃定光、長毛、朱凱迪等十幾個人不合格,豈不就是說,政府派來的監誓主任和我主席所說的,只是空言而已,一切要留待法庭定奪才算數?????立法會秘書處跟立法會主席完全在實際上是沒有什麼權威的了。
後果是所有的完成宣誓的議員都要等法庭的判決??那立法會開好,還是不開好?
如果你開,立法會官司一大堆,幾乎所有的人都有官司在身,那樣的立法會你覺得會有什麼代表性嗎?????
但如果法院判劉小麗等人的議員資格無損,那等於什麼????等於他們的宣誓是沒問題的,以後大家可以照跟可也。不服氣,你再要求釋法咯。
損話語權 亂局難收
法院當然可以協助決定議員的資格,但是必須是例外的,在很難斷定的,有真的爭議性的情況才幫助你做決定。立法會秘書處與立法會主席一定是有很高的權威性的才行。
梁君彥完全破壞了立法會和政府在這方面的話語權。除了下台和辭去議員職位,我實在看不出有任何解決未來的亂局的方法。
梁是建制派擁護上台的。對建制派而言,這是一個尷尬的情況,可是也是一個爭取民心的黃金機會。它可以發出一個信息,我們是不怕認錯的,我們做事的準則是事情的對與錯,而不是幫派。如果建制派不掌握這個機會,立法會的未來是堪虞的。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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