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訊】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開始審議《基本法》第104條解釋草案。據悉,與會的人大常委分開6組討論,認為釋法有助法庭清晰處理案件。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3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受委員長會議所託,向會議說明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草案,並介紹第104條的立法含意和所包含的法律原則。
譚惠珠:不排除釋法觸及港獨
條文規定,特區政府官貝和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列席常委會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透露,釋法會規範宣誓行為以及列明「拒絕」或「忽略」宣誓的後果。
另外,譚惠珠又表示,不排除釋法時會觸及港獨:「港獨這個問題只是說到香港發生情形,要處理的內容在釋法中未必會有,因為釋法主要是說(基本法)第104條的意思,如果釋法而令港獨成為一個大家有基礎可以去考慮的部分,我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則表示,國家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釋法是有其必要和合法的。
梁愛詩:中央不表態難服疆藏
負責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釋法意見的梁愛詩稱,委員會是在星期一才收到人大常委會通知,要求提供意見,星期三就已經列席常委會會議了。
梁愛詩表示,本來以為立法會宣誓爭議可以在香港內解決,但聽取各方意見後,認為釋法有必要性:「如果香港的議員可以在立法會宣傳港獨,是否在新疆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亦可以這樣做?西藏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也可以這樣做?如果中央對香港不表態,你如何向西藏,如何向新疆代表交代?中央處事都要公平。」
回歸後4釋法 人大亦曾作主動
梁愛詩表示香港回歸以來,人大常委會曾經4次行使法律解釋權,包括主動釋法、政府提出,以及由終審法院提請釋法:「這幾種方式,法院都肯定過、都接受過,既然這是合法的行動,你就比較一下,法律解釋完全有法律根據,而這些議員在立法會做的事是完全違法的,你說哪樣是破壞法治多些呢?」
香港法院正處理涉及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的司法覆核,人大常委會此時釋法,梁愛詩不認為有問題:「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如果真的有這個裁決時,人大常委會才作出法律解釋,衝擊是否會更大呢?事情應該要做就要去做。」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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