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港人面對的住屋問題確實十分嚴峻,基層市民輪候公屋遙遙無期,一拖再拖,就連中產亦難以上樓,收入總追不上樓價,但如立法會議員游蕙禎般,在公開場合以青年無地方「扑嘢」來形容青年的住屋問題,還算是比較少見,更引起了社會一陣嘩然,甚至有人認為游蕙禎是「教壞細路」!
筆者希望游小姐明白到,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在香港也有重要的憲制性角色,一言一行都非常受到矚目,甚至被視為社會的榜樣和標竿,即使游議員是年輕人和立法會新人,筆者深信社會對游議員的道德要求也不會降低,應儘量避免在公開場合說一些不雅的用字。
素質欠佳 誠信存疑
事實上,幾位破壞派議員的言行也是很令人咋舌的。例如身兼元朗區議員的鄺俊宇,藉著多位泛民議員受到壓力棄選而受惠當選,卻在當選後藉橫州建屋計劃向政府潑污水,謊稱從未知悉有關建屋計劃,卻馬上被傳媒翻舊帳,證實其不但聽過相關的發展計劃,甚至不止一次接受傳媒訪問,作出評論;青年新政的梁頌恆聲稱支持未夠40歲的朱凱廸和鄺俊宇擔任立法會主席,卻不知立法會主席必須年滿40周歲的憲制性要求;一些立法會前輩義務舉辦介紹立法會工作的簡介會,破壞派的新丁議員也幾乎全數缺席。誠然,這些都是破壞派立法會議員素質欠佳,誠信存疑,不熟悉《基本法》,兼不重視議會工作的表現。
筆者希望新丁議員明白到,議員的主要工作不是選舉,相反,選舉結束,才是議員工作的真正開始,希望一眾新丁議員認真學習《基本法》,多了解議事規則,至少也要知道審議議案的程序,注意言行,否則實在難以履行議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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