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後,宣稱會申請司法覆核、去信聯合國人權組織,甚至不排除用暴力手段令政府統治徹底崩潰。他更妄稱《基本法》並非聖經真理,港人無份撰寫,也未經「公投」通過,大可以毋須遵守,甚或廢除。
陳浩天那種「我就是王法」的口氣,令人咋舌。按照其「邏輯」,香港刑事條例中不准打劫也不是由他撰寫,難道他就可以犯法打劫嗎?事實上,取消主張「港獨」人士的參選資格有法可依,國際社會也有類似做法。以美國的《反脫離聯邦法》為例,該法旨在保證美國各州不能脫離聯邦,當年美國總統林肯為了阻止南方獨立,更不惜開打南北戰爭,維護國家的统一。
政客含糊搬龍門
古今中外,哪一個政府能容忍恐怖分子及分離主義人士加入建制架構?難道美國會容許阿蓋達已故領袖拉登參選美國總統?年少輕狂絕非目空一切、煽動「港獨」的藉口,必須重申,《基本法》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根本,為香港各方面的制度提供憲制基礎。所謂「港獨」,並不符合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社會各界必須堅決遏止「獨害」。
此外,曾策動違法佔領的所謂法律學者及反對派,當初鼓吹「違法達義」,如今卻猶抱琵琶半遮面,既稱不支持「港獨」,但又質疑選舉主任可裁定參選資格,令人「擔心法治問題」。政客含含糊糊「搬龍門」的所為,選民也必須嚴防警惕。
圖:無綫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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