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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政客上位,林榮基代罪羔羊,香港受害

2016.07.07 21:00 時事 錢志庸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日前回港召開記者會及接受多家媒體訪問,說出在內地被拘留八個月的情況,引起社會關注。他指出在寧波時被監視居住,每天必須到派出所報到。另外,使用電話時須遵守規定,報告電話內容及資料。對銅鑼灣書店一事,筆者認為此事別有內情,涉事者或許各懷鬼胎。

高調開記招的兩個可能

首先,林榮基返港後開招待會的行為異於常人。在此之前,林榮基把非法出版的禁書寄回內地,觸犯了內地的數條法例,包括《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非法經營罪及《出版管理條例》中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等,其身份是一名涉案被告。筆者從平常人的角度出發,預料一般人如果被抓住把柄,只會向現實低頭,不會高調地討論該事件,例如召開記者招待會。因為高調談論只會無謂地引起內地執法機構的注意,為林榮基帶來更多的麻煩。 因此,林榮基一定是經過全盤考慮,權衡利害之後才作出這樣的舉動。筆者估計他這麼高調目的有二:一,擴大整件事,令大眾認為這件事背後有不可告人的機密,誘導大眾把正常刑事法律程序看成是中共進行的政治打壓,從而為自己開脫罪名;二,藉此對抗中國,表達對中國政府的不滿。以上兩點,平常人以此為目的實屬不智之舉。

何涂可有盡律師之責?

此外,依筆者經驗之談,重點在於協助林榮基的何俊仁、涂謹申有沒有盡律師之責,清晰地向林榮基解釋由中國棄保潛逃的後果?林榮基在被內地當局拘留時早已對售賣禁書一罪直認不諱,當局對林取保候審,一旦他逃回香港,中國作為國際警察協會的成員國,中國政府可對其他成員國針對他發出搜索請求。 若林榮基想入境外國,其他國際警察協會成員國,例如一些英聯邦國家,為免麻煩,必定拒絕林入境,甚至原機遣返回香港。更甚者,若林所往之處是一些和中國友好交往的國家,以非洲國家為例,當地政府或許會捉拿林,遣送往中國受審。除了留在香港,林榮基一日背負著棄保潛逃的罪名,他也只能入境台灣,一個與中國無甚邦交的地方。

犧牲自由換取大眾關注

簡言之,他亦只能困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何俊仁和涂謹申作為資深律師,筆者相信已向林詳細講述他將面臨的後果。問題在於,若林榮基真的完全了解他的法律和人身自由的代價,或許他便不會犧牲人人也珍而重之的自由去換取大眾頃刻的關注。 在這件事件上 ,何俊仁及涂謹申一再重申是以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協助林榮基,並指林榮基本人決定不需要法律意見。依筆者所見,他們這樣既可推卸任何責任,例如律師應給予的法律輔導,又可以堂而皇之的打著「幫林榮基」的旗號,賺取政治上的利益。他們更棋高一著向外界表示,特首應該聯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前往北京,與習近平主席對話討論此問題,將僅餘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最大的受害者是林榮基

這種甩手掌櫃的做法筆者不敢苟同。儘管這件事促使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討論通報機制,表面上,香港人能因此受益,但細心一想,通報機制作為雙向的機制,不但內地當局要向香港通報相關事件,當內地要求香港通報有關內地資料,香港變相在情在理也不能拒絕內地當局要求。究竟是好心做壞事,還是有壞人從中作梗? 總結全文,以筆者之見,最大的受害者其實是林榮基本人。整件事件有很大機會是他本人意識不到事件的嚴重下的炒作,再加上媒體大造文章,沒有事實的依據,以此作為煙幕,擾亂社會秩序,傷害一國兩制訂下的機制,還大大影響香港及中國內地未來的共同發展及機遇。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 副主席 錢志庸 律師 圖:無綫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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