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港獨和痴瘋份子鼓吹在2047年,也就是五十年不變的界限前作自決公投。當然是完全違反《基本法》,中國憲法和常理啦。但是,那些法學教授講師不糾正他們,還說東說西,說甚麼要中國大變就要再度割據等等是更加陰險的言論。你要搞天下大亂,現在就搞呀何必等2047?這些人的陰謀另文處理,先談2047年的問題。
香港的教育問題大到不得了,是需要馬上改革的一個環節,不改就死直。正如上面所說。你要搞革命,就馬上搞,你要用2047作為一個依據,就要完全依照《基本法》。《基本法》第一條已經封掉「族群自決」,還有那麼多「大學生」都搞不清楚,是當年他們的中學老師的思路不清,導致他們的思維異常的凌亂。
法律教授不糾正 肯定不懷好意
《基本法》裡面說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能改,但是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是不能改的。我不知道這些垃圾學生是「博矇」還是白癡,但是那些法律教授不糾正,就是肯定的不懷好意。
那麼,2047的問題是否要解決?當然要。因為既然條文毫無隱晦的說了五十年不變,就要知道第五十一年是怎樣。我看了很多的文章,都是毫無建樹,硬扯到甚麼自由民主啊、鄧小平上面去。那些反黃的同志也說2047祖國可以變成(我很期待的)一國一制,到時炮製那些黃屍敗類。但這個概念也是錯誤的。
要知道2047會怎樣,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誰有資格決定2047後香港是怎樣?
-他們會/應該根據甚麼來決定回歸後五十年香港應該怎樣繼續下去?
-最後要注意的是,如果他們可以作根據的文件資料不清楚的話,要怎麼辦?
決定2047年香港狀況的是人大
我認為這些問題的答案應該是 :
-決定2047年香港的狀況的機構當然是人大。《基本法》第159條很清楚的說明「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沒甚問題的。
-第二,到時人民代表大會會根據甚麼來決定呢?應該是普通法裡面的相關條文。但如果相關條文不清楚又怎樣呢?
-相關條文不清楚的話,我認為他們會/應該看《基本法》其他的條文,看看有沒有可以幫助詮釋2047怎樣處理的脈絡。
及早詢問基本法起草委員意見
-如果再不行的話,我認為人大會/應該看兩方面:1)基本法委員會的會員的意見。《基本法》裡面也很多提到應該咨詢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條文,但問題是,《基本法》是在差不多三十年前起草,委員應該最少四十幾,現在七十歲以上了,再不問的話,他們不是就木,就可能是癡呆,問也無謂。因此如果人大到比較後的時間去決定的話,就可能,2)要看別的因素了,我認為是要考慮當時提出五十年不變的鄧小平和其他的人的談話。
這其實都是英國人對法律解釋的程序。我覺得人大也會用類似的方式釋法,畢竟這些都是常識Common sense。
好了,知道是那根據一個渠道和方法去決定,那人大到時會怎樣作決定呢?
累了。下次談吧。Stay tuned!
圖:戴耀廷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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