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廣傳何韻詩陶醉地摟著14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的照片說:「被他馴服了我!」。我看到此則報導後一邊感到毛骨悚然,一邊卻忍不住「讚歎」美國的洗腦功夫是如此「神乎其技」,居然能夠使一位在香港出生,加拿大受大學教育的70後女子對一位滿手血腥的農奴老主如此癡迷。何韻詩若有如果達賴喇嘛首肯的話,恐怕會追隨侍奉他一輩子之願!
達賴曾是農奴主
丹增嘉措在青海省湟中縣出生,原名叫拉莫頓珠。1938年,3歲的拉莫頓珠被認定為轉世靈童,並在翌年前往布達拉宮接受培訓,準備接位為14世達賴喇嘛。1950年10月17日,丹增嘉措親政,掌理政教事務,是為14世達賴喇嘛。
20世紀50年代初的西藏地區仍然奉行政教合一制度,當地政府是一個被全世界唾棄的農業奴隸政府,名叫噶廈政府。達賴喇嘛當時不但是藏傳佛教的最高宗教領袖,更是噶廈政府的最高長官。換句話說,達賴喇嘛就是當時世界僅存的最大農奴主。
今天,西藏社會富足安康,藏族人民安居樂業。每當我們聽到雪域高原這個詞時,腦海中都自然會浮出雪山、聖湖、草原、犛牛遍野、藏民歌舞的美好景象,總想親自去遊一趟這個人間仙境。可是,當年在14世達賴喇嘛統治下的西藏是怎樣的一個地區呢?相信很多人都是一無所知。就讓我們重溫一下當時的西方學者如何描繪14世達賴喇嘛統治下的西藏。
人分成三等九級
法國藏學家亞歷山大·達維·尼爾是第一位進入西藏的歐洲女性。她在所著的《古老的西藏面對新生的中國》中說:「舊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他們身上還有著苛捐雜稅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窮。為了維護農奴主的利益,舊西藏的地方統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其中,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
這些法典規定,上等上級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其命價為與其身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下級人如屠夫、獵戶、匠人、農奴等,其命價僅為一根草繩。噶廈政府設有法庭和監獄,但各大寺廟也設有自己的法庭和監獄,各僧俗奴隸主還可以設立私牢。當時可以用來懲戒農奴的刑罰有剜眼、砍手、斷足、剝皮、抽筋、投水等。
酷刑挖眼砍四肢
曾在西藏擔任過英國商務代表的大衛.麥克唐納在他的《西藏寫真》一書裏寫道:「在西藏,凡遇死罪,能將犯人縫于皮袋之內,而擲於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約5分鐘開始下降,後視其猶有生息,則再擲沉之,迨其已死,於是將其屍體,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軀體投之河中,隨流而去……。斷肢刑,用於冒犯及抗拒之確有證據者,而小賊在曠野搶劫,亦用此刑。斷肢刑系將其手與足切斷,四肢當切斷時,務須縛緊,以免血跡之溢流……。斷肢之外,又有一種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鐵,置於眼內,或用滾油,或開水,倒於眼內,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視力,然後將其眼球用鐵鉤攫出。」
根據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學者譚.葛籣夫引證:「一位在西藏住了20年的英國居民說,她看見了無數挖眼睛和使人致殘的事件。上世紀40年代末,另一位居民說,在西藏全境,可到處看到因盜竊而被砍去了手臂或大腿的人。」
為祝壽不惜殺人
1950年,噶廈政府為了給14世達賴喇嘛念經祝壽,寫信給下密院說:「為切實完成此次佛事,需於當日拋食,急需濕腸(新鮮的人類腸臟)一副、頭顱兩個、多種血、人皮一整張,望立即送來。」
姑勿論何韻詩持有什麼樣的政治理念,但他與一個滿手血腥的老農奴主關係如此密切,而且是一廂情願的,都是使人難以置信的事情。一個接受過良好西方教育,生活在資訊完全開放世界的現代人居然是如斯閉塞愚蠢,也確實是使我們口瞪目呆!這樣看來,何韻詩在這次演唱會鬧劇中的自戕表現也就不足為奇。可憐的是,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與所謂「粉絲」的種種言行已為所有「黃絲藝人」的表演生涯判了永遠的死刑。試問世上又還有哪一家公司如Lancôme那麼的傻,會去招惹他們,導致實質損失的呢?
大家給點耐心,看看何韻詩將會如何繼續她的人生路途吧!
圖:HOCC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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