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內地不時被揭發宰殺野生動物、從活熊身上提取膽汁等血淚真相,令人毛骨悚然,最近內地又爆出高等院校實驗動物受虐,以及在動物園及海洋樂園中的動物生活環境惡劣等爭議。隨著社會進步,民眾對虐待動物的暴行堅決零容忍,當局必須與時俱進,進一步完善動物保護法規。
目前實驗動物的管理工作由《實驗動物管理條例》規範,規定相關人員對實驗動物必須愛護,不得戲弄或虐待。但根據《條例》,違例單位只由管理部門視乎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限期改進、責令關閉等行政處罰,涉事者也只需要接受行政處分。這樣的立法位階和罰則,對阻嚇虐待實驗動物行為作用有限。
至於保護觀賞動物的工作,雖說有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園管理的意見》加以規範,但對於虐待動物園內動物的行為,同樣缺乏足夠的制裁措施。
愛護動物就是愛護生命,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筆者在今年兩會提交提案,建議內地制定《保護動物法》,確立禁止虐待動物的一般性原則,防止動物在役使、養殖、屠宰時承受不必要的痛苦,並對虐待動物行為訂立刑事罰則。鑑於國家近年積極參與保護非洲大象的國際合作,筆者也促請當局進一步推動禁止象牙及象牙製品買賣的工作,鼓勵消費者向買賣象牙製品「說不」。
動物是人類的朋友,虐殺動物既殘害生命,也不利於人性的培育發展,國家在經濟社會火速發展之際,也應積極提高對動物的保護水平。
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6/20/CH1306200074.htm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