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說到Paper E是一份在文韜武略兩方面皆有極高要求的試卷。除了知識與智慧外,這份考卷對參考者英文水平的要求更是非常嚴格,實在是香港警隊裡的進士考試。隨著Paper E被廢掉,警隊永遠失去了一套客觀與科學化的人材篩選機制。從此,高層指揮官就可以主觀地隨意提拔自己屬意的人,那怕這人只善於鑽營卻能力平庸。不過,單是把平庸的警官放進高層也不能完全保證警隊會被迅速破壞,幾十年來形成的警隊高效管理文化還需要更多的「病毒」去削弱。
就在回歸前不久,「政治中立」這個口號突然在警隊裡冒了出來,並很快成為了被不斷強調的通用詞。驟眼看上去,這四個字淺白易解,不深思的話,這似乎是一句很有道理的話,其實這是一句似是而非的廢話,一個由英國人所製造,用來束縛所有警隊成員思維的「魔咒」。
在港英年代,每一位警察在踏進警察學校的第一天就要向英女皇宣誓效忠。當時警隊裡頭有個Special Branch,中文叫「政治部」,大批華人警官在裡面任職,天天在抓違反英國國家利益的政治犯。在1989年及之後的一段日子裡,警隊派員參與援助進入香港的中國政治通緝犯,這一切都是政治中立?當時每一間警署內都遍掛英女皇的照片,而每一次在高級警官餐廳內舉行正式聚餐時(Mess Night),參與警官都要對英女皇祝酒, 說政治中立不是廢話嗎?
可是,在香港回歸後,政治中立刹那變成警務處處長時刻重複念叨的話。若如是,警務處處長為什麼在上任後立即飛往北京而不是倫敦?在面對中國與英國或者是美國發生政治利益矛盾時,特區警隊會否說句政治中立,然後兩不偏幫?如果特區警隊在外國執行任務時遇到戰爭撤僑的情形,警務處處長會不會因為政治中立這個原因,拒絕讓手下乘搭中國派去的飛機輪船回港?作為一位前警務人員,我在30年執法生涯中只守住一條,那就是「依法辦事」。
香港是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只要一名警察在執法時完全依據香港法律去採取行動,不考慮對方的社會背景、職業信仰、政治立場,那他就是秉公辦理、盡忠職守的好警察,但這與所謂政治中立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
拆穿了,英國人故意留下「政治中立」這一句「攝心術」,狡猾地把它模糊成為「不對付以政治作為口號的犯罪行為」的同義詞,並以三人成虎的手法把這句廢話植入所有警隊成員的價值觀裏,以此來斷送警隊各級的決策能力。過去十多年,大眾市民不但目睹這種「攝心術」的無比威力,更親身感受到它如何被那些打著政治旗號的暴力罪犯用作遏制警隊執法的護身符。
接下來,為了使到警隊徹底外強中乾,港英政府便對警隊一直以來所擁有的廣泛執法權力來一次深徹的大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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