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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彭定康錯到不得了

2016.02.26 19:30 時事 莫遂興

還記得末代港督來港上任之前,他當過議員,但是在1992年大選中大敗的保守黨「鐵竇」Bath,香港記者去訪問當地居民對彭定康的意見和感受。最後一個受訪者在公園裡對記者說:「他是一個沒用的人。我為香港市民感到難過」。

「他是一個沒用的人」

當時我的反應是,有沒有那麼差啊?到了今天,相信很多人都會跟這位有被彭「代表」過的巴斯市民有同感。如果你仍然不這樣認為的話,你看看彭最近這篇批評北京干預香港大學自由的文章就毫無疑問的了。

整篇文章不但完全列不出半個事實證明他的說法,就是列出來跟干預沒有關係的事情也絕大部分搞錯了。除了說明他當完港督以後就沒有擔任過任何要職以外,教育處對他「拒絕」任命大學校監一事已經澄清說事實與他的胡言亂語完全相反。

裡面的錯處之多,令你覺得他本人根本不重視香港的事情,而且根本不尊重還支持他的那些白癡。

聯合聲明是一個逐客令

我想澄清的只有兩點。文中他說:「In Hong Kong, the autonomy of university and free speech itself, guaranteed in the city’s Basic Law and the 50-year treaty between Britain and China on the city’s status, is under threat.」

錯到不得了的話。首先,中英聯合聲明並不是一個條約treaty。因為中國並不承認南京條約與北京條約。對於北京政府來說,香港回歸根本就不是英國把一個屬於它的土地讓給中國。香港回歸是一個逐客令,而非交換條件的「條約」。「聯合聲明」告訴大家我們怎樣安排英國人的離去。就像你發現在你的土地上有人非法僭居,你會不會跟他訂合約才可以把他們請走?

因此這個逐客聲明叫做「聲明」,不是一個正式的國際條約。

誰是違反基本法先驅?

那英國人同意不同意中國的觀點呢?當然同意。你沒有發覺那個回歸聲明叫「中英聯合聲明」嗎?中國人的觀點他們當然同意的,要不然不會同一口氣。中國請你也參與聲明,就因為你在我土地上養了我一些親戚,一百多年來不斷給他們洗腦,很害怕,所以唉,也請你跟他們解釋一下我們不是壞人。

請你在97走,也是中國的單方面決定,而不是甚麼談判結果。

另外聲明中提到的「基本法」更不是中英兩國的協定,它是中國管轄香港的憲法。一個香港人也有參與的憲法,但是接受不接受,完全是北京的決定。從經驗來說,世界上面所有憲法幾乎都會改。要改當然是由北京政府來改。反正與英國人毫無關係。

肥彭在政績上非常蒼白

第二點是,北京政府從開始到現在並沒有違反過基本法。在基本法的歷史上,唯一不尊重,甚至違反的人是誰……?是彭定康!他一到香港就把立法局、區議會和其他選舉改得跟北京政府通過的基本法所訂完全不一樣。你說他是不是違反基本法的先驅?

彭定康在卸任港督職位後回到英國時53歲,是從政最茂盛的年齡。但是他此後除了一兩個閒位外,幾乎只擔任有名無權的校監。英國人對他的看法是怎樣,很清楚吧?

他寫這篇文章的意圖也很簡單,他對於英國政府不用他做中英「黃金年代」的China hand覺得非常酸溜溜。你不信我,把這篇垃圾文章看一次吧。他的英文雖然沒有黃錢其濂好,但還算不錯的。

所以你說那些還在聽他的人笨不?

笨吧?所以我常叫那些被黃屍氣的人輕鬆一點,你們的對手很笨!

圖:文匯網

http://news.wenweipo.com/2014/09/05/IN14090500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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