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訊】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期間,涉嫌未經同意收取酬勞案,上訴庭早前裁決發還重審,被告一方提出希望押後定罪、求情及判刑,以待終審法院上訴有結果。經控辯雙方休庭考慮後,法官決定今日不作定罪及判刑,將此案押後至下月18日提訊,讓被告向上訴庭申請暫緩執行命令,若屆時上訴庭決定不暫緩該命令,他便會作出定罪及判刑,冀雙方作好準備。
陳志雲任職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期間,在奧海城演出「志雲飯局」節目,事後被指與經理人叢培崑未經同意收取酬勞,二人兩度經區院審訊均獲判無罪。律政司第二度提出上訴,上訴庭早前頒下判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法官席前,並下令原審法官須判二人罪名成立及作出判刑。
案件今日在高院提訊。法官潘兆童表示收到兩名被告的通知書,表示希望押後定罪、求情及判刑,以待上訴至終審法院有結果。
代表陳志雲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稱,本周三(11日) 已向上訴庭呈交兩份文件,分別為動議通知書及證明申請書。陳一方在動議通知書內提出兩項涉及對公眾利益有重大及廣泛爭議的法律論點,要求呈交終審法院作上訴程序,證明申請書上已羅列申請理據。
辯方又謂,陳的背景極良好,非一般罪犯,多年參與慈善事業,將他定罪對其影響非常大,受助機構也會受累,即使日後翻案成功亦不能挽回,更指定罪等於判陳死刑。
控方則表明反對兩被告申請,指被告是要求區院暫緩執行上級法院的判令,至再上一級法院作決定,但其實下級法院並無酌情權這樣做,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庭不能因被告身份特別而押後定罪。
不過,法官指陳氏實際上是要求他暫停執行上訴庭的明確判令,須考慮是否適合。他對自己是否有權暫緩有所保留,又表示他也不是一定要即日將二人定罪,同時詢問辯方會否向上訴庭申請暫緩,並要知道申請需時多久。需要暫時休庭以索取指示。
原圖:無綫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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