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先生早前曾在一論壇提出一個方向,便是將郊野公園及房屋用地的比例對調,即變為40%的土地用作居住,35%用作郊野公園,當中將釋放4,000公頃土地;梁錦松先生認為如此方向,將可讓香港多住100萬人。本人對有關意見不置可否,但坊間對有關意見的反對聲音,卻可見香港的可持續發展方向和風氣,有了奇怪的變體。
相信高中生也會知道可持續發展是指,「既能滿足當代的需要,而同時又不損及後代滿足其本身需要的發展模式。」即是務求在社會、經濟及環境三大發展中取得平衡。可是,香港的可持續發展不是只講求環境保育,只是追求某一類行業和方向的發展,而過度運用某種增加土地方法,「掛羊頭賣狗肉」的意味甚濃。
政府過去曾提出「六管齊下」方式增加房屋用地,包括更改土地用途、重建、收地、維港以外填海、發展岩洞和重用前石礦場。無獨有偶,卻通常只向填海及農地埋手,產生這種情況原因簡單,因為一般情況下,任何人也會如民主黨李永達早前的言論一般,認為填海「一填就幾百公頃,好過郊野公園逐忽做」,導致這種純粹「貪方便論」甚囂塵上。
坊間有句笑話說「懶惰是一種堅持」,其他增加用地的方法,例如釋放郊野公園用地作發展用途,可能需要長達五至十年時間修改《郊野公園條例》及通過城規會審核等法律程序,導致政府一直沿用最就手的方法;但兩千多年前孟子已曰「取之有道,用之有節」,現時單一的增加用地方式,已即將填平數千公頃的海域,就算現時勉強可取平衡,但已造成紛爭不斷,終會導致無海可填的地步,將追求社會、經濟及環境平衡發展的方向,推向不可挽回的臨界點。
總的而言,我們不應抹殺任何有助平衡社會發展的方向。加快研究利用郊野公園用地,甚或其他用地作房屋及其他發展用途的方向,雖然最終不一定適合香港,卻不失為一種可持續發展的思維,如果合適,更能為各持份者提供一種更好的平衡和共識。
否則,真的是「年輕人認為上樓、上流、上位都沒有希望,最後只能上街」。若然只重視單一發展,最終破壞社會平衡,上街者又何止年輕人呢?一味貪圖方便,這絕對不會是可持續發展的應有之道,還望政府及社會戒之慎之。
圖:無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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